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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4-38607 组配分类:政府采购
发布机构:省发展改革委 生成日期:2024-04-22
文件编号: 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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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十五五”规划重大前期研究课题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2 14:46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十五五”规划是我省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规划,是加快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的关键规划,也是在世界百年变局中赢得战略主动的关键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作为五年规划编制的首要环节和基础性支撑,直接关系到规划起草质量。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情况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机构的“十五五”规划重大前期研究课题共22项,主要聚焦关乎浙江省“十五五”时期及中长期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请各申请单位仔细阅读《浙江省“十五五”规划重大前期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根据课题具体研究要求,结合本单位研究优势认真选报课题。所有项目原则上需在7月15日前完成。

三、申报要求

1.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咨询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可结合自身研究优势选择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精心组建项目团队,确定项目负责人,并对团队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负责人须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特别是浙江省级层面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课题负责人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参加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开题评审、中期评审及成果评审有关会议,汇报项目研究有关情况和成果。

3.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研究优势和团队能力,申报一个或多个项目,一个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项目原则不得超过2个,项目团队成员承接项目数量须严格控制。经评审确定承担单位后,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四、申报期限和材料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以收到电子版时间为准)。

2.提交材料要求:申请单位提交《课题申报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发送纸质原件和PDF电子版。纸质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寄送3份;PDF电子版发送至钉钉账号(电子版规范标题:课题序号+课题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五、评审程序

评审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我委将组建评审小组,根据申请单位的团队实力和工作基础,结合项目初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进行综合研究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评审时间和要求将通过电话或钉钉告知,请保证项目负责人手机信息填报完整准确。评审结果将在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告,敬请关注。

单位联系人:周潇潇,0571-87051367;王  卓,0571-87052919

申报联系人:周子彦,0571-85830257、85830190

钉钉账号:

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楼1804房间  


附件:1.浙江省“十五五”规划重大前期研究课题指南

   2.浙江省“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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