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能源行业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征集工作》(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为在浙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具备相关成果的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和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成果应为2024年1月1日后实现工程化应用或正式下线的自主可控能源技术装备,包括成套设备、核心零部件、关键材料、专用软件等,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和技术水平行业领先。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要求报送《2024年度能源行业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申报表》(见附件)。由省能源局按照规定对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判后,推荐至国家能源局。
四、受理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4年12月10日(周二)下午17:00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包括可编辑文档和PDF扫描盖章文档)发送至ningdj.fgw@zj.gov.cn。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帅;联系电话:0571-87056203。
浙江省能源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