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部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首批浙江省高能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名单予以公布。请省级相关部门和有关市、县(市、区)围绕我省现代服务业“六大高地”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完善体制机制,合力建设创新引领、特色鲜明、业态高端、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全球竞争力的服务业高能级平台,加快打造现代服务业强省。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索引号: | 002482031/2024-39187 | 组配分类: | 重要公告 |
发布机构: | 省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首批浙江省高能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名单的通知
省级部门,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首批浙江省高能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名单予以公布。请省级相关部门和有关市、县(市、区)围绕我省现代服务业“六大高地”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完善体制机制,合力建设创新引领、特色鲜明、业态高端、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全球竞争力的服务业高能级平台,加快打造现代服务业强省。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