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及解读 >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索引号:002482031/2023-00916 组配分类: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省发展改革委 生成日期:2023-12-21
文件编号:浙发改价格函〔2023〕638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有效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浙江师范大学堪萨斯大学联合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1-02 14:52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浙江师范大学:

你校《关于新增浙江师范大学堪萨斯大学联合教育学院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浙师财字〔2023〕5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育模式及办学成本,核定你校与美国堪萨斯大学合作举办的浙江师范大学堪萨斯大学联合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3万元,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万元。

二、你校在招生前应向社会公布学费标准,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规定落实有关奖励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三、上述学费标准自2023年秋季入学起试行两年,期满后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重新核定。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21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