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家标准2023年版》)要求,我们会同各地各部门制定了《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浙江标准2023年版》)。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理解政策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过程
《浙江标准2023年版》编制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组织编制。1月,开展2021年版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情况评估,总体实施情况良好,建立了全省“1+11+N”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5-7月,赴长三角两省一市、省内各地开展调研,组织召开省级部门座谈会、社会公众座谈会各1次,根据《国家标准2023年版》,形成《浙江标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
(二)广听意见。8月,征求省级部门、设区市人民政府、社会公众意见,收到69条建议,采纳41条,部分采纳7条,未采纳21条,部分采纳和未采纳都与相关单位沟通达成一致。
(三)开展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9-11月,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涉及的32个省级部门均已出具了行政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开展社会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为低风险,已向省委政法委备案。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浙江标准2023年版》由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军有所抚、文有所化、体有所健、事有所便等11大领域101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组成,每一个服务项目都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单位。
《浙江标准2023年版》的主要内容是:
(一)幼有所育。包括优孕优生、儿童健康、儿童关爱服务3个小类,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服务、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基本避孕服务、生育保险、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共10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二)学有所教。包括学前教育助学、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助学、中等职业教育助学4个小类,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共9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三)劳有所得。包括就业创业、工伤失业保险2个小类,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就业见习服务、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生活费补贴、“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用工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共12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四)病有所医。包括公共卫生、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扶助服务3个小类,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服务、职业病健康管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共17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五)老有所养。包括养老助老、养老保险2个小类,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福利补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居家照料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探访服务共7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六)住有所居。包括公租房服务、住房改造服务2个小类,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共3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七)弱有所扶。包括社会救助、公共法律服务、扶残助残服务3个小类,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援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共14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八)军有所抚。主要是优军优抚服务,包括优待抚恤、退役军人安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烈士纪念活动和宣传教育、特殊群体集中供养共5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九)文有所化。主要是公共文化服务,包括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戏曲下乡、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读书看报、少数民族文化服务、参观文化遗产、档案查询利用,校外活动服务、数字文化服务共11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十)体有所健。主要是公共体育服务,包括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全民健身服务2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十一)事有所便。包括生活便利服务、生活安全服务、生活环境服务、殡葬公共服务4个小类,公共交通、公共法律服务、邮政快递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社会治安、防灾避险、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管理、气象服务、环境质量、惠民殡葬共11项具体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解读机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张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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