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投资〔2020〕401号)要求,现将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的浙江省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公示起3个工作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反馈。
联系人:钱威宇;电话:0571-87056211。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
索引号: | 002482031/2024-00018 | 组配分类: | 重要公告 |
发布机构: | 省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4-01-12 |
关于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项目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投资〔2020〕401号)要求,现将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的浙江省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公示起3个工作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反馈。
联系人:钱威宇;电话:0571-87056211。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