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投资〔2020〕401号)要求,现将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不含宁波和示范区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公示起3个工作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反馈。
联系人:阮舒悦;电话:0571-87054723。
附件:浙江省申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公示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6日
索引号: | 002482031/2023-00853 | 组配分类: | 重要公告 |
发布机构: | 省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2023-12-06 |
浙江省申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公示
根据《浙江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浙发改投资〔2020〕401号)要求,现将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不含宁波和示范区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公示起3个工作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反馈。
联系人:阮舒悦;电话:0571-87054723。
附件:浙江省申请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公示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