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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3-00880 组配分类: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省发展改革委 生成日期:2023-12-05
文件编号:浙发改环资函〔2023〕603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有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23年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评估验收结果和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的函

发布日期:2023-12-16 00:09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中后期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年度绩效评估和第二批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报送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相关省级资源循环利用城市(基地)中期评估、终期验收和相关园区循环化改造年度绩效评估工作。经过专家评审、实地核验等流程,形成评估验收结果如下:

一、2023年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中期评估结果

缙云、湖州吴兴、武义、温州市本级、新昌、苍南、江山7个试点城市(基地)通过中期评估。

二、2023年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终期验收等级

优秀等级:龙游、乐清、长兴、安吉、舟山市本级、嵊州、玉环。

良好等级:平湖、宁波奉化、永嘉、永康。

合格等级:龙泉、台州市本级。

三、2023年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年度绩效评估等级

优秀等级: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镇大数据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浔智能机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湖州现代物流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浙江海盐经济开发区。

良好等级:浙江温岭新城经济开发区、浙江东阳经济开发区、湖州南太湖新区、台州湾新区、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浙江吴兴经济开发区、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舟山绿色石化基地。

合格等级:浙江桐庐经济开发区、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综合保税区)、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浙江岱山经济开发区、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善通信电子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康现代农业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浙江婺城经济开发区、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绩效评估意见详见附件)。

各试点城市(基地)和循环化改造园区要对标对表优秀单位,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各市、县(市、区)发改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支持,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联系人:詹俏荣;电话:0571-87055983。


附件:2023年部分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绩效评估反馈意见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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