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推广各地各单位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激励全省上下开拓创新、争先创优,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群众有感、可示范推广的成果,省委社建委组织开展了共同富裕最佳实践(第三批)评选工作,经自主申报、领域初选、专家评审,共确定51个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最佳实践(第三批)。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10月31日;
联系人:张伟建;
联系电话:0571-81050993。
附件: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最佳实践(第三批)名单
中共浙江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