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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2-37362 组配分类:重要公告
发布机构:省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2022-09-30

关于第二批低碳试点县创建单位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30 11:45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二批低碳试点县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地方申报、部门和专家评审及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形成第二批12家低碳试点县创建单位名单,具体为:

类别

名单

产业低碳转型类

嘉善县、龙游县、绍兴市越城区

能源低碳发展类

嵊泗县、玉环市、苍南县、象山县

碳汇能力提升类

安吉县、景宁县

综合类

德清县、衢州市衢江区、桐庐县

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期: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6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反馈,单位反馈意见需盖单位公章,个人反馈意见需签字并注明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055084

传  真:0571-87056795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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