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林莺莺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副处长。
陈觅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与海洋经济处副处长。
马俊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发展处副处长,免去其基础设施发展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李志远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处副处长(挂职期一年)。
刘敏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副处长。
何余鹏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浙江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发展与改革处副处长。
许淼君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副处长,免去其人事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戴建锋任浙江省能源局电力处副处长,免去其电力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林莺莺、陈觅、马俊、刘敏、何余鹏、许淼君、戴建锋等7名同志试用期一年。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