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031/2022-37104 组配分类: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2-05-27
文件编号:浙发改干〔2022〕17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林莺莺等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8 11:53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林莺莺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副处长。

陈觅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与海洋经济处副处长。

马俊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发展处副处长,免去其基础设施发展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李志远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处副处长(挂职期一年)。

刘敏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副处长。

何余鹏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浙江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发展与改革处副处长。

许淼君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副处长,免去其人事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戴建锋任浙江省能源局电力处副处长,免去其电力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林莺莺、陈觅、马俊、刘敏、何余鹏、许淼君、戴建锋等7名同志试用期一年。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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