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7月启动第二批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申报工作,经组织申报、初审遴选、专家评审和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现将第二批试点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4日—11月1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
联系人:王新华,联系电话0571-87056210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4日
索引号: | 002482031/2022-37450 | 组配分类: | 重要公告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2-11-04 |
关于第二批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7月启动第二批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申报工作,经组织申报、初审遴选、专家评审和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现将第二批试点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4日—11月1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
联系人:王新华,联系电话0571-87056210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