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中后期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试点示范单位自评、部门和专家评审及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形成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验收结果,具体如下:
1. 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
优秀: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昌工业园区、海宁经编产业园区、瑞安经济开发区
良好:德清工业园区、定海工业园区、缙云工业园区、龙游经济开发区
2. 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
优秀:嘉兴市、金华市、浦江县、德清县、遂昌县、海盐县(基地)、青田县、衢州市(基地)、桐乡市、丽水市
良好:海宁市、瑞安市
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期: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30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反馈,单位反馈意见需盖单位公章,个人反馈意见需签字并注明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055983
传 真:0571-87056795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