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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2-37368 组配分类:重要公告
发布机构:省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2022-09-23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投标投诉事项不予受理决定书(欣皓创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10-09 09:39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欣皓创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1日,本机关收到你公司提交的关于江山港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数字化水利标段的投诉材料。

经查,江山港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数字化水利标段(招标编号:E3300000001000708046001)于2022年9月6日开标,7日评标;9月8日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2年9月8日至9月13日。你公司提出异议时间为9月12日,招标人答复异议时间为9月13日。扣除异议及答复时间,自你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至你公司提出投诉,时间已超出10日,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对投诉时效的规定。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四)超过投诉时效的”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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