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组研究决定:
叶科、洪旭辉任委机关处室正职领导,蓝智晖任省能源局处室副处长级干部试用期一年已满,经考核合格,同意按期转正。
任职时间从2021年9月起算。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索引号: | 002482031/2022-37422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发改委 | 生成日期: | 2022-10-24 |
文件编号: | 浙发改干〔2022〕27号 | 统一编号: | |
有效性: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叶科等3名同志试用期满转正的通知
经党组研究决定:
叶科、洪旭辉任委机关处室正职领导,蓝智晖任省能源局处室副处长级干部试用期一年已满,经考核合格,同意按期转正。
任职时间从2021年9月起算。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