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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21-30125 组配分类: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1-12-31
文件编号:浙发改投资〔2021〕459号 统一编号:ZJSP02-2021-0012
有效性:有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1 14:29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省部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委对《省发改委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浙发改法规〔2013〕1173号)进行修订。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1.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2.省级有关单位、省部属有关企事业单位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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