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031/2021-37547 组配分类:政府采购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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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三角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研究》课题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8 11:31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一、委托单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概况

研究内容:系统研究长三角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现状,全面分析未来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围绕氢燃料电池汽车制造业发展、推广应用和基础设施布局、龙头企业培育、安全监管和相关标准制定等领域,研究相关发展路径,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研究计划:计划于2021年9月下旬启动招投标与立项工作,于2022年2月中下旬集中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预算金额:30万元

三、申报要求

课题承担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智库、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对承担的课题相关研究内容、研究方向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熟悉承担课题涉及领域内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2.单位在相关行业具有2年以上研究、咨询、管理或顾问经验,近两年开展承担课题涉及领域内的有关咨询、研究、管理、顾问服务的业绩不少于2个,对浙江省省情比较熟悉;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相关质量保证体系;4.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的工作条件;5.课题研究团队至少具有2名高级职称、3名中级职称专职人员;6.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未进入课题承担单位信用黑名单。

承担课题单位是联合体的,每个成员单位都应当符合上述条件。

四、申报期限和材料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9日(周六)下午17:00(以收到纸质版申报材料时间为准)。

提交材料要求: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课题申报书》(一式七份,详见附件),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课题申报书》应填报完整、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审程序

我委将组建评审小组,从申请单位的团队实力和工作基础,以及申报项目初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公开选聘结果确定后,我委将在本网站发布,并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及时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府大院1号楼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三角处(邮编:310025)

联系人:崔赟,0571-87051746,76529873@qq.com。

六、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天,对该项目内容、相关需求等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异议。

监管部门电话:0571-87052510

附件:课题申报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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