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031/2021-37539 组配分类: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1-09-09
文件编号:浙发改投资函〔2021〕666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有效

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转发《加强投资数据资源共享 持续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1-09-23 16:23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政务服务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投资数据资源共享持续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21〕11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导意见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落实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统一收件、统一审批、统一出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跨层级、跨部门的投资数据关联共享与业务协同,推进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共同打造最优投资环境。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能源局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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