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重点办,省重点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重点建设项目市场交易环境,理顺招投标主体权责关系,经研究,我委拟率先在设计领域开展以“评定分离”为核心的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改革试点工作,并制定了《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现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改革经验。我委将开展跟踪调研,完善试点推广,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为加快我省作为全国首个规范和创新招投标试点省建设工作打好基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