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031/2021-37139 组配分类: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1-05-09
文件编号:浙发改规划〔2021〕158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省发展改革委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9 16:39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浙江省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9日


浙江省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浙江全面开启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着力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基础测绘工作,提高基础测绘保障水平,提升基础测绘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的新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浙江省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规划背景

(一)取得的成绩

“十三五”期间,基础测绘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建成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和现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着力丰富了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持续深化了地理信息应用,全省基础测绘发展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1.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能力有新提升。一是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出台《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出台《浙江省地理国情监测管理办法》《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宁波等地相继开展测绘地理信息相关法规修订。二是行业综合监管进一步加强。完成测绘资质单位库、从业人员库、项目备案库及企业信用库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等“四库一平台”建设。省市县协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测绘资质管理、涉密成果管理、测绘质量监管、地图市场监管等工作成效明显。三是综合测绘改革取得较大进展。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测绘改革,舟山、湖州等地率先取得改革成效,基本实现提速降费的第一阶段改革目标。

2. 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有新突破。一是现代空间定位基准体系更加完善。建成全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一网、一中心、一平台”,实施“一地注册、全省通用”的便捷化注册机制,大幅提升服务的便捷性、安全性、稳定性。截至2020年底,各设区市均完成本辖区C级卫星定位控制网、二等水准控制网建设,完成城市厘米级似大地水准面建设。二是影像获取能力大幅提升。建立省市县影像统筹机制,优于2米分辨率航天影像自2020年起实现每年全省获取6次,优于0.2米分辨率航空影像自2019年起实现每2年全省获取1次。三是基础地理信息产品持续更新。省级1﹕10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重要要素实现动态更新,1﹕10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实现年度更新,1﹕10000比例尺标准3D(数字线划图、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高程模型)产品每3年更新1次;省市县统筹完成全省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全覆盖;部分市县完成对建成区、规划区1﹕500比例尺数字线划图的全覆盖并持续更新。四是城市三维地理信息和地下管线资源建设陆续推进,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等地取得明显成效。五是海洋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持续更新。完成1﹕10000、1﹕25000比例尺内水范围水下地形数据测绘,完成杭州湾、乐清湾海湾大陆岸线调查测绘,首次实现领海基线以内水下地形测绘数据全覆盖并持续更新。

3. 地理信息服务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地理信息服务政府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升级,正式发布35种常用地理信息在线服务,有效支撑各行业267个应用系统的运行,在“浙里督”智慧督查系统、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基层治理四平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10余项政府数字化转型重点项目建设中发挥强有力支撑作用;宁波市、嘉兴市、德清县先后建成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二是测绘成果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类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免费提供,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提供基础数据保障。三是公益地图服务持续优化。天地图·浙江被评为五星级省级节点,编制《浙江省海洋地图集》《图说浙江系列地图》《领导工作用图》等各类地图产品。

4. 测绘应急保障工作有新亮点。一是测绘应急保障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测绘应急保障预案》,建成覆盖全省的测绘应急保障体系。二是完成国家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项目浙江单项工程建设。初步具备全天候、中航时测绘应急服务保障条件,大大提升了突发事件测绘应急响应能力。三是积极为全省各类突发事件提供快速测绘应急响应服务。在遂昌苏村山体滑坡、超强台风“利奇马”等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5. 测绘技术装备水平有新提升。一是多源数据采集获取装备配备取得重大突破。新增大型数码/倾斜摄影航摄仪、中航时固定翼无人机、机载/车载/背包式激光扫描设备、多波束测深系统等高端装备,基本具备了全域立体多源数据获取能力。二是海量数据处理效率明显提升。遥感影像集群处理平台、三维数据处理软件等一批高效地理信息处理分析软件投入使用,基本实现了TB级数据的高效处理。三是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系列软件迭代升级。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的稳定性、安全性、及时性明显提升。

6. 基础测绘经费投入有新增长。全省建立稳定的基础测绘财政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全省基础测绘经费投入稳步增长。经费投入年增长率达到7%,有力地保障了全省基础测绘项目组织实施,基础测绘经费使用绩效不断提升。二是省级重大专项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全面落实地理国情普查经费,建立省市县遥感影像获取和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统筹机制,大大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7. 测绘科技创新取得新成绩。一是推动科创平台建设。自然资源部地理国情监测重点实验室、自然资源浙江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初见成效,发表SCI论文40余篇。二是科技成果丰硕。围绕基础地理信息变化发现、立体获取、高效更新、集成服务等关键环节实施科技攻关,全省累计取得各类科技成果202项,其中: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奖3项、行业科技奖项70余项。三是深入实施人才强测战略。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不断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管理人才队伍更加精干高效,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四是加快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能力建设。加强对行业单位标准化建设的引导,鼓励和引导行业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累计制订国家标准4项,发布地方标准6项。五是国际科技合作成效明显。积极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国际合作交流,成功承办首届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组织近百人次专业技术人员赴美国、德国、日本等地学习交流。

(二)存在的问题

在基础测绘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全省基础测绘发展虽然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在高精度定位基准建设、地理信息资源供给、地理信息精准服务、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地区间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能力、地理信息综合服务能力的差距依然存在,各地基础测绘投入水平差距较大,部分地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各项任务经费得不到保障,特别是加快发展县等多地受限于地方财政情况对基础测绘的投入偏低。

二是现代测绘基准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省级似大地水准面精度无法满足高精度高程转换及高程基准传递需求,海洋垂直基准体系尚未构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国产化改造尚未完成。

三是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供给能力不够,面对全省数字化改革对时空数据库的新要求,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产品形式和服务方式还存在短板,如缺少全域三维高精度地理实景产品等。

四是基础测绘对自然资源业务管理精准化的支撑能力不够,地理信息产品形式、数据内容、服务方式与自然资源业务应用需求之间存在差距,基础测绘队伍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的潜力尚待挖掘,迫切需要从更有利于支撑自然资源“两统一”管理的要求出发,对制度、产品进行系统梳理和创新设计。

五是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基础测绘科技基础研究能力、原始创新能力不足,基础测绘领域科技自立自强程度亟待提升,基础测绘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融合程度远远不够,科技创新的引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面临的新需求

“十四五”时期,国际国内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带来巨大变量,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正在加快构建,浙江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新征程,基础测绘发展面临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对基础测绘的需求变化呈现出新的特点。

1. 数字化改革需求

以数字化改革牵引全面深化改革,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把数字化、一体化、现代化贯穿到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要求进一步丰富精准表达城乡地理空间的高精度定位数据、遥感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加快更新频率,提升业务整体支撑水平;要求充分发挥地理信息的位置连接功能,推动地理信息与政务信息的深度融合,进一步稳固和发挥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作为全省公共数据平台重要支撑的作用,使地理信息成为政府信息化管理的入口,支撑构建全省统一的“浙江智慧大脑”,使之成为支撑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智慧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2. 社会精准化综合治理需求

当前,数字技术向治理领域深度渗透,成为推进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即时感知、高效运行、科学决策、主动服务、智能监管的“整体智治”体系,要求加快公共服务领域地理信息数据集中和共享,推进同部门和企业积累的社会数据进行平台对接,形成社会治理强大合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社会问题,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更好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需要进一步提升地理信息的全面性、现势性、准确性,并将导航定位、地图、空间分析等应用与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充分融合,借助泛在信息平台深入到社会公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3. 自然资源管理需求

全面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管理职责,构建全域美丽的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基于基础地理信息,叠加国土空间规划、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等数据资源,构建“地上地下、陆海相连”全覆盖的三维立体自然资源“一张图”,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信息底图、底板、底线并在各部门广泛应用;需要加大遥感影像覆盖频率,增强地理信息动态更新、空间地理大数据分析挖掘和辅助决策能力,建立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资产和权益管理、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地质矿产管理与防灾减灾、海洋管理、执法督察等自然资源管理业务流程深度融合的服务闭环,对自然资源业务形成全面支撑。

4. 地理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

浙江锚定“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对数字经济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地理信息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受到深化网络强省、纵深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密集扶持,地理信息借助数字融合大势在供需循环中全面渗透,成为推动经济“双循环”的重要力量,提高全省地理信息产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引导、鼓励企业向品牌化、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抢占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竞争制高点,对优化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环境,拓展地理信息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中的应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向高端价值链延伸,提出了新的保障需求。维护国家安全,突破国外垄断,需要加强重要地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监管,加快地理信息产业核心装备、技术的自主可控和国产化进程,掌握创新自主权和发展自主权。

5. 地理信息国际合作与交流需求

深入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探索形成全球领先的数字赋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模式,开拓国际市场,面向全球有效输出数字赋能能力,需要发挥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知识与创新中心、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等国际交流平台的引领优势,积极举办国内外各类有影响力的高端展会、论坛、峰会,吸引高新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企业落户浙江。同时,需要进一步提升全球地理信息资源的获取和处理能力,为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实施提供支撑与服务。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期测绘工作“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支撑各行业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定位,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全力推进新型测绘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地理信息产业高质量开放发展,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创新发展。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将创新放在首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基础测绘发展的战略支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不断提升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供给能力和地理信息综合服务水平。

——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完善基础测绘工作机制。按照全省“一盘棋”的要求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集约共建,明确省市县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履职能力。

——按需测绘,强化应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施重大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依托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全方位推进地理信息智慧化应用。

——共建共享,保障安全。深化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推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府部门间地理信息实时共享。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加大地理信息监管力度,维护国家信息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成全省统筹、纵向联动、横向协同、智能高效的新型测绘服务体系,在三维浙江地理实景建设、服务数字化改革、支撑自然资源业务管理以及地理信息科技创新等领域形成重大标志性成果,基础测绘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进一步提升测绘依法履职能力。努力打造全国测绘行业依法行政新高地。完善测绘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进一步提升地理信息产品供给能力。建立“全天时、全覆盖”地理信息采集更新机制,动态更新全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基本建成高精度“三维浙江”地理实景。

——进一步提升地理信息综合服务能力。健全全省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天地图·浙江)一体化运维机制,动态更新空间地理大数据库。打造全球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枢纽,推进地理信息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军民融合发展。

——进一步提升测绘支撑保障能力。大力提升测绘装备现代化水平,自主研发和引进高性能软硬件装备。推动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在三维地理信息建设等关键技术领域取得较大突破。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新型测绘服务体系

1. 做好总体架构。开展新型测绘服务体系内涵、特征与构成研究,编制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创新基础地理资源共建模式,构建全省统筹、分工协作的新型测绘服务组织管理体系。加强二、三维地理信息数据获取、处理与服务技术研究,构建新型测绘服务技术支撑体系。

2. 全面重构测绘服务业务流程。全面打通新型基础测绘和现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再造基础测绘生产服务流程,持续优化核心数据资源,研发覆盖全流程、全资源的标准化、数字化、集群化业务支撑平台,显著提升基础测绘生产服务质量和效率。

3. 做好建设试点和成果应用。在全省范围分类推进体系建设示范区建设。选择有条件的市、县(市、区)重点围绕自然资源业务支撑需求开展高精度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与应用、新型基础测绘产品建设试点。围绕数字化改革建设需求,在有条件的行业应用部门探索开展地理信息综合服务试点,逐步打造“浙政图”系列服务产品。

专栏1  构建新型测绘服务体系专项任务分解表

省级任务

1. 编制全省新型测绘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2. 制定完善相关管理规定,统筹开展标准制修订。

3. 开展新型测绘服务体系产品研究和改造。

4. 研发基础支撑平台。

市、县(市、区)任务

1. 开展本辖区新型测绘服务体系建设。

2. 开展本辖区新型测绘服务体系产品研究和改造。

(二)优化高精度现代测绘基准体系

统筹规划建设和维护全省统一的测绘基准,构建陆海统一、精度均衡、服务稳定、安全可控的一张高精度测绘基准网,优化完善覆盖全省陆域及海岛(礁)范围的大地、高程、重力控制网三网结合的现代高精度测绘基准体系。

1. 卫星大地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并置协同更新。全省均匀选择卫星大地控制网框架点,开展坐标高程并置网框架站点复测与维护,更新维持全省坐标参考框架,并协同维护高程控制网。

2. 优化全省似大地水准面模型与海洋垂直基准体系构建。开展全省航空重力测量,结合卫星大地控制网与高程控制网框架点复测成果,优化建立新一代高精度的全省似大地水准面模型,建立陆海统一的垂直基准体系。

3.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升级与维护。持续维护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优化基准站坐标框架站点和实时服务网基本站点布局,确保现有系统的高质量、稳定服务,开展北斗三号地基增强系统升级和国产化改造,拓展社会化应用。

专栏2  优化高精度现代测绘基准体系专项任务分解表

省级任务

1. 编制全省测绘基准体系优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2. 统筹管理测绘基准成果。

市、县(市、区)任务

1. 开展本辖区测绘基准优化。按照全省测绘基准体系优化方案,规划期内C级卫星大地控制点和二等水准控制点复测与更新1次。

2. 开展本辖区重要海岛高程基准传递。

(三)提升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能力

1. 推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协同更新。深化航空航天遥感影像统筹机制,形成覆盖全域高精度、高频次的时空遥感影像产品供给体系。建立省市县联动更新的生产技术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推行地理实体增量更新,提升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频次与精度。推进1﹕500比例尺地形图与地籍图、不动产权籍数据等开展一体化更新。

2. 加强三维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建设全省地形级、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城市级、重点区域部件级的高精度三维地理实景,实现全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二三维一体化,为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提供服务调用,构建可真实、实时展示全省自然资源现状和自然地理格局的,具备法定性、唯一性、权威性特征的时空基底。

3. 丰富地下水下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推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促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持续更新内水范围海洋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实现每十年更新1遍,重点开展近岸海域主要湾区、港区水下地形数据更新,实现每五年更新一遍。推动内陆重要江河湖库水下地形测量。

专栏3  提升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能力专项任务分解表

省级任务

1. 优化完善全省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1﹕2000、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和维护。推进地理实体时空数据库建设。

2. 完成全省数字高程模型更新。

3. 完善全省航空航天遥感影像统筹获取机制并组织实施。

4. 编制“三维浙江”地理实景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获取全省激光雷达点云数据并完成数字高程模型与数字表面模型生产。建设并更新全省地形级三维地理实景和空间框架性重要三维地理实体。建设并维护“三维浙江”地理信息数据管理系统。

5. 开展内水范围海洋测绘。

市、县(市、区)任务

1. 开展本辖区重点区域内1﹕500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及更新。

2. 开展本辖区1﹕2000基础地理信息资源重要要素及一般要素更新。

3. 实施本辖区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周期性获取和处理。

4. 实施本辖区城市级、部件级三维地理实景建设。开展自然资源管理重点区域厘米级三维地理实景数据建设,有条件的市县对建筑、大型构筑物、立交桥梁、地下空间、管线等重点对象进行精细化三维建模。

5. 开展近岸海域、重点水域、内陆重要江河湖库优于1﹕10000比例尺水下地形测绘。

(四)提升自然资源业务管理支撑能力

1. 促进地理信息成果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应用。稳步推进地理国情监测技术应用,大力提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支撑服务能力。重点开展近岸海域水下地形测绘成果应用,提升海洋资源管理支撑服务能力。

2. 加大自然资源技术支撑深度。利用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统一定位、调查监测、数据管理和质量控制等全方位服务。重点开展基于遥感影像的变化监测技术研究,提升国土空间规划评估预警和监管监测、生态修复动态监测、地质灾害识别与监测等支撑服务能力。

3. 加大自然资源服务新产品研发力度。全面融入自然资源业务管理,扩展基础测绘产品内容与形式,打造特色化、标志性产品与服务。重点开展基础地理信息产品优化,提升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自然资源资产综合监管、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的技术服务能力。

(五)提升地理信息综合服务能力

1. 进一步加强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服务能力。建设并持续优化全省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成为全省数字化改革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平台服务资源,进一步提升地理信息服务现势性和精准性;优化平台功能和服务性能,提升三维地理信息服务能力。加强全省遥感影像数据的服务与应用,建立以变化图斑为主要内容的衍生产品服务机制。

2. 培育一批地理信息支撑服务的先行示范点。大力推动平台在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数字政府综合应用、数字经济综合应用、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和数字法治综合应用等五个数字化改革综合应用和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中的支撑服务。提升地理信息在各行业数字化中的服务水平,有效支撑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乡村等重大战略实施。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的测绘应急保障能力。

3. 推出一批测绘公共产品精品力作。建立需求驱动的服务优化机制,动态调整数据内容、产品形式及服务方式。促进地理信息成果应用,进一步简化成果分发服务流程,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地图精品提升工程,推出一批反映新时代新气象的公共地图精品力作,进一步丰富平台公众版、地图集、政务用图、标准样图等线上线下公共地图产品服务,提升地理信息知识化服务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公众休闲生活提供多元多样的产品与服务;推进地理信息安全自主可控,保障地理信息安全;发挥浙江测绘与地理信息科技博物馆作用,促进地理信息文化知识传播,弘扬测绘文化,做好历史传承。

4. 加强地理信息协调发展。加强军民测绘融合发展,做好规划衔接和项目、需求对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加强测绘基础设施、测绘成果、科技成果等方面的共享应用,促进军地标准互通。促进地理信息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深化三省一市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实现长三角地区卫星定位基准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基础地理信息互认互用,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和数字长三角建设提供支撑。

专栏4 提升地理信息综合服务能力专项任务分解表

省级任务

1. 编制全省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总体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2. 优化三维地理信息服务能力。

3. 构建省市县一体化运维机制并组织实施。

4. 组织实施地理信息服务数据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一体化更新,持续更新完善空间地理大数据库。

5. 推广平台省级政务应用服务,指导市、县(市、区)做好本地应用服务。

6. 开展省级重大公共地图产品编制。

市、县(市、区)任务

1. 共同维护全省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开展本地个性化定制。

2. 开展本辖区地理信息服务数据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同步更新。

3. 推广平台本辖区政务应用服务。

4. 推进本辖区遥感影像数据和衍生产品服务。

5. 开展本辖区公共地图产品编制。

(六)促进地理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

1. 助力构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国内大循环。鼓励“地理信息+”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引导地理信息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培育地理信息领域浙江品牌;优化地理信息资源、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创新行业监管模式,积极扶持小型微型测绘地理信息企业,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壮大。积极响应支持和激励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平台的政策,发挥企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 加快构建全球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枢纽。以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知识与创新中心落户浙江为契机,推动地理信息成为全省数字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模能级。推动地理信息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的跨界融合,加强与联合国大数据全球平台中国区域中心合作,全面融入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发挥省内相关资源优势,积极对接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知识与创新中心,促进地理信息国际交流与合作。

3. 助力构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头部行业单位加快构建面向全球的产业链,引导行业单位积极参与全球地理信息的应用服务,吸引全球优质资源进入浙江,带动技术、标准、产品和服务“引进来”、“走出去”,促进全省地理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借助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的行业影响力,加快推进一批高新技术研发、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在德清地理信息小镇的集聚发展。

(七)提升基础测绘创新能力

1. 加强基础测绘技术供给能力。持续加强新型测绘服务体系基础前沿研究,实施基础测绘科技攻关计划。健全基础测绘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持续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探索实施“揭榜挂帅”等制度,完善科技评价制度,推动一批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做大做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新增高能级创新平台,发挥创新载体作用。推动构建地理信息领域长三角科创共同体。

2. 提升现代化测绘技术装备水平。重点加强基础测绘云基础设施、三维数据采集处理、智能计算处理、软硬件自主可控国产化等方面的技术装备建设,提升基础测绘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大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应用与集成创新,推进技术装备革新换代,促进新技术规模化应用。

3. 完善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基础地理信息、三维地理实景、自然资源业务管理支撑服务、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提升标准化对行业发展的引领能力。

四、重点工程

(一)新型测绘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贯通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和现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开展标准规范研究、核心数据库改造、支撑平台研制、应用示范试点,全面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新型测绘服务制度、规范、数据、通道以及技术体系。

1. 管理制度与标准规范研究。编制浙江省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服务相关规定。围绕与自然资源其他业务紧密耦合及全省数字化改革应用的需要,重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与服务标准体系,重点开展地理实体、三维地理实景、质量评价等相关标准制订。面向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应用,开展地理信息个性化产品定制标准研究。

2. 核心数据库优化。围绕实体化、三维化、语义化,优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模型与结构,开展全省基础地理实体时空数据库建设。丰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内容,开展地理实体标准产品与社会、经济、人文、资源、环境等要素的深度融合试点建设。实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服务数据同步更新,同步服务。

3. 基础支撑平台研制。建立1﹕2000比例尺、1﹕10000比例尺联动更新通道、生产服务动态更新通道、省市县纵向更新通道,打造新型基础地理信息更新平台。探索基于众筹的变化发现技术,研发智能变化发现系统,支撑基础地理信息的高效更新。开发地理信息在线分发、在线编辑、在线分析、在线制图的知识服务系统,实现数据资源一体化的云管理、传输、编辑、分析、制图及产品分发,为用户提供按需、可定制、灵性化的地理信息在线服务。

(二)测绘基准升级与维护工程

持续更新维护空间定位基准设施,统一测绘起算数据系统,实现省市县大地坐标和高程系统的无缝衔接。提升省级似大地水准面精度,持续优化升级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1. 卫星大地控制网复测与更新。统筹全省B、C级卫星大地控制点,均匀选择其中120座B级点、120座C级点合计约240座站点改造为坐标与高程并置的省级大地框架点,按B级点观测要求复测省级大地框架点,每2年复测1次省级大地框架点,更新维持全省坐标参考框架,并协同维护二等水准控制网。

2. 高程控制网复测与更新。选埋100座岩层水准点与其附近的C级卫星大地控制点组成非并址方式的并置站点。按二等水准测量要求复测以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省级大地框架点、岩层水准点、长期验潮站等组成的高程控制网,路线长度约4000千米。启用全国最新三期水准测量成果,完成全省高程控制网平差。

3. 新一代陆海统一的似大地水准面与垂直基准体系构建。开展全省陆域及近海范围航空重力测量,建立全省新一代陆海统一的似大地水准面模型。精密确定平均海面、深度基准面和平均大潮高潮面在全省坐标参考框架中的大地高格网模型,建成陆海统一的无缝垂直基准体系。

4.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升级与维护。开展浙江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的升级和运维工作,提升北斗单星与多星双系统服务能力。做好北斗三号地基增强系统的升级和安全自主可控国产化改造工作,形成以北斗系统为主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开展基准站网布局优化与站点加密,新增利用3座、迁建1座基准站。拓展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在形变监测、轨迹跟踪等方面的增值性服务。

5. 测量标志维护。开展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普查,实施测量标志的分级分类保护工作,健全测量标志管理体制机制,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巡查、动态维护的工作模式。

(三)遥感影像统筹更新工程

开展航空航天影像定期获取、处理与建库工作,发挥自然资源浙江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作用,实现多类航空航天影像的快速处理与服务。

1. 影像获取与处理。全省范围每年获取各类影像不少于7次。其中,分辨率优于0.2米航空影像1次,分辨率优于0.5米航天影像上半年获取1次,分辨率优于0.8米的航天影像下半年获取1次,分辨率全色优于2米、多光谱优于8米航天影像每季度获取1次,年均不少于4次。适时组织获取高光谱等多源遥感数据。开展影像快速处理,24小时内完成处理并提供使用。

2. 遥感数据库更新。充分利用获取的各类航空航天影像数据,优化全省遥感数据库并持续更新,进一步优化影像查询和分发服务功能。更新维护全省像控点数据库和影像色彩数据库。

(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工程

建立面向地理实体的省市县联动更新机制,构建省市县统筹的一体化运维更新模式,实现以1﹕2000比例尺为核心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动态更新。

1. 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开展重要要素的日常性动态更新,其他要素年度增量更新。全省1﹕2000 比例尺数字线划图数据实施动态增量更新,原则上每年更新一遍,当跨县级行政区域线状要素或 1 平方千米以上区域性面状要素等重大要素发生变化时,应当在 3 个月内予以更新。全省1﹕2000 比例尺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每年更新一遍。

2. 1﹕10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充分利用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遥感影像、综合测绘成果等,每年更新1遍全省1﹕10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重大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实施动态更新。

3. 海洋测绘。规划期内更新1遍近岸海域1﹕10000比例尺水下地形图,重点开展重要湾区、港区等近岸海域的数据更新,面积约8000km2;开展内水范围内约10000km2其它海域1﹕25000比例尺水下地形图更新。

(五)“三维浙江”地理实景建设工程

开展“三维浙江”地理实景建设总体设计,构建完整的实景三维建设技术体系,全面推进我省高精度三维地理实景“一张图”和重要地理实体建设,并进行持续更新。

1. 激光雷达点云数据获取与处理。规划期内获取全省激光雷达点云数据1次,平原区域2.3万km2点云密度优于16点/平方米,其他区域点云密度优于6点/平方米。完成对应点云密度的高精度数字表面模型和数字高程模型生产。

2. 三维数据库建设与更新。融合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地形地貌数据、激光雷达数据,建设并持续更新全省优于0.2米分辨率三维地理实景及空间框架性重要三维地理实体。

3. 三维地理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建设“三维浙江”地理信息数据管理系统,研发数据存储、查询检索、更新维护、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实现三维数据的业务应用和协同服务。

(六)地理信息综合服务工程

提升地理信息综合服务的一体化水平,构建全省统一的空间地理大数据库与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显著增强地理信息综合服务的精准性与安全性。

1. 地理信息服务数据更新。做好地理信息服务数据动态更新,重点开展电子地图、影像地图、POI等核心服务资源的更新,上线地名地址、行政管理单元、三维地理信息等重要服务资源。建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与地理信息服务数据的快速更新通道,持续更新完善空间地理大数据库。建设省市县统一的服务标准,逐步扩充地理信息资源服务目录,持续做好“天地图·浙江”更新,优化社会公众使用体验。

2.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优化升级。建设全省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并持续优化升级。完善“一库多能、按需组装”平台服务功能,支撑市、县(市、区)开展个性化定制。新增三维地理信息服务、多级业务联动、时空数据挖掘与分析等功能模块,开发共享数据报送、接收、处理、质检等工具箱,迭代优化遥感影像时空数据服务、测绘成果服务、服务监控等功能模块。提升平台性能,最大在线并发量不少于2000(次/秒)。持续增强平台安全防护能力,实施自主可控改造。支撑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基层治理四平台、“浙里督”智慧督查系统、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数字化改革重点项目。

3. 公共地图产品编制。编纂浙江省综合、专题地图集,更新、制作政务用图、标准样图、突发事件用图等地图,制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题地图等,研发新媒体应用地图。

4. 地理信息支撑服务示范培育。优先选择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乡村、新型智慧城市等重大战略方向,紧密结合各行业需求和自然资源管理,推出一系列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服务示范,打造3-5个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时空基础设施“样板”。

5. 自然资源专题服务产品研制。基于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定制自然资源专题服务产品,重点满足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海洋资源管理等专项服务。定期发布全省遥感影像及变化图斑服务产品,按需定期开展自然资源业务管理关注要素的高频监测。

6. 测绘应急保障服务。完善测绘应急保障体系。构建多级联动的测绘应急保障队伍,做好测绘应急保障技术支持和日常运维,持续更新维护测绘应急装备,做好国家应急测绘保障能力杭州基地运维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测绘应急快速制图能力建设。

(七)测绘技术装备建设工程

加快软硬件国产化进程,开展关键装备的安全自主可控改造,进一步完善现代化测绘技术装备体系,加快构建新一代数据处理与服务基础设施,加快实施基础测绘科技攻关计划,提高基础测绘技术供给。

1. 数据获取装备建设。开展兼容北斗三号卫星的相关设备更新换代。进一步加强多源航空数据获取装备,配备地面卫星接收站等影像获取装备,研发软硬件一体化设备,重点加强野外调查一体化设备、基础测绘采集作业装备等建设。

2. 数据处理与服务装备建设。开展地理信息获取、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应用服务等技术装备的建设,实施装备国产化、智能化改造,研发贯穿全流程的自动化平台,实现生产与服务间数据的自动流转,有效支撑新型测绘服务体系建设。

3. 云基础设施及网络安全建设。基于5G传输网络加快智能化数据处理云基础设施建设,支撑海量数据管理与服务。做好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设备建设,保障信息传输安全。做好成果异地备份。基于政务内网,开展涉密内网、业务网等网络建设,支撑省市县三级分布式数据管理。

4.实施基础测绘科技攻关计划。加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变化发现、省市县联动更新、三维浙江建设、时空大数据应用分析、地理信息服务等领域核心技术的攻关力度,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的重大科技项目,形成3-4项具有全国影响力标志性科研成果,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融合应用的创新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管理体制

围绕新时期测绘工作“两服务、两支撑”的根本定位,完善新型测绘服务体系的制度建设,创新基础测绘管理体制,按照全省“一盘棋”的统筹模式,实现“行政管理+业务协同”的双轮驱动,推动基础测绘工作向资源更丰富、管理更顺畅、服务更高效的方向发展。

(二)加大资金保障

坚持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不断完善基础测绘财政预算保障机制,对财政项目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人才支撑

加强测绘地理信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构建高端地理信息人才蓄水池。构建与新技术、新业务、新能力相适应的基础测绘队伍新体系,依托测绘单位的技术支撑,培养各类高技术人才、专业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落实人才激励政策,保障人才发挥作用,引导广大测绘地理信息人才爱岗、敬业,成为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核心技术力量。

(四)强化监督实施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基础测绘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各项基础测绘任务,认真实施重大基础测绘项目,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省市协调与衔接机制,科学制定计划进度,强化规划实施评估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监督管理,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建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介,加大测绘的宣传力度,通过浙江测绘与地理信息科技博物馆、数字展馆等窗口,扩大社会影响力。弘扬测绘精神,繁荣测绘文化,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测绘基础性、公益性的认识,拓展地理信息应用领域,营造重视、支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社会环境。


附件:《浙江省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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