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031/2021-37140 组配分类: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1-05-13
文件编号:浙发改规划〔2021〕171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有效

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内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9 17:15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商务局:

现将《浙江省国内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商务厅

2021年5月13日


浙江省国内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


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党中央立足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作出的中长期重大战略抉择。国内贸易连通生产与消费,建设现代流通体系对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我省作为消费大省、流通强省,要积极促消费、拓市场、畅流通,充分发挥商贸流通的辐射、引领、带动作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力支撑。

本规划依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编制,主要涵盖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生活服务业、特殊行业以及新型流通业等。规划期限2021—2025年。

一、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现实基础

1. 消费大省地位更加巩固

“十三五”期间,我省消费市场总体规模不断扩大,在全国保持前列,消费主引擎作用日益彰显。2020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630亿元,较“十二五”末增长40.8%,持续居全国第四位;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295元,居全国第三、省区第一;最终消费率从2015年的48.1%上升到2019年的50.4%,消费贡献率从2015年的46.9%提高到2019年59.5%。2019年全省批零住餐业增加值8562.4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8.8%,占全省GDP的13.7%,占服务业的25.4%,是仅次于工业的国民经济第二大产业部门。2019年批零住餐业吸纳就业731.8万人,占全省就业总数18.9%。 

2. 现代流通强省基本建成

“十三五”期间,我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品质化、数字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带动浙江商品行销全国乃至全球。截至2020年,我省有国家级高品质步行街1条,省级高品质步行街试点13条;夜间经济试点和培育城市共27个;拥有商品实体交易市场3342个,其中年交易额千亿级商品市场2个,百亿级市场34个,十亿级市场253个。2020年,全省限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总额达8.5万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15.7%;快递业务量179.5亿件,是2015年的4.7倍。

3. 市场主体实力显著增强

“十三五”期间,我省推动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大中型企业实力较快增长,阿里巴巴、物产中大等已经成为具有世界级影响力的知名企业。2020年,全省重点流通企业总计219家,比2015年增加114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法人企业19601家,比2015年增加3027家;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数量3053家,比2015年增加222家;2018年,全省有26家企业成为首批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数量居全国前列,且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试点培育。

4. 流通模式创新领跑全国

“十三五”期间,我省大力发展数字生活新服务,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发展迅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应用广泛,催动线上线下加快融合,“网上菜场”“网上超市”等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不断涌现,全省建设新型综合性、跨境贸易、行业垂直、农产品、专业市场O2O融合等6大类300多家电商平台,杭州成为全国新零售策源地、数字消费引领地;全省有10个设区市获批跨境电商综试区,覆盖率居全国首位,2020年跨境电商交易额居全国第二位。2020年,全省网络零售额22608.1亿元,是2015年的近3倍,居全国第二位;居民网络消费额达11071.7亿元,是2015年的2.8倍。

5. 城乡市场发展更趋协调

“十三五”期间,我省统筹推进城乡商贸体系建设,大力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等工作,并在全国率先开展现代商贸特色镇、商贸发展示范村建设,2020年,全省有电商镇316个、电子商务专业村1970个,数量均居全国第一;累计建成农村电商服务站超1.8万余个,覆盖了全省68.2%以上的行政村;拥有活跃的涉农网店2.2万家;现代商贸特色镇32个、商贸发展示范村112个;全省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293亿元,占全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6.1%。

6. 市场应急保供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我省健全完善了市场运行监测系统,加强对市场的日常运行分析,同时,压实“菜篮子”责任,搭建“11+1+N”应急保供机制,实行全省联保联供,市场保供应急预案逐步完善,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建立健全了全方位市场运行监测体系、供应链风险排查体系、预警储备体系、应急预案执行体系、防疫保供考核评估体系“五大工作体系”以及生活必需品市场日报监测制度、市场供求情况周报制度、每日市场供应异常情况零报告制度和脱销断档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的“四报告”制度,在应对疫情中均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保障了生活必需品供应。

7. 商贸营商环境不断改善

“十三五”期间,我省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等改革,商贸流通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先后出台《浙江省推动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2年)》《关于完善消费促进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动商贸流通业健康高效发展;开展流通标准化建设,27项标准列入省地方标准制订计划;建成商务信用公众服务平台,入库企业1000多万家;取消石油和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下放成品油零售经营管理、拍卖业务许可、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等权限;积极推动与商协会脱钩;开展“放心消费在浙江”“满意消费长三角”建设,强化与长三角两省一市的合作,联合开展市场一体化建设。

我省国内贸易发展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下,各地依然存在对消费基础性作用重视不足的问题,促消费的体制机制仍然不够健全,促消费力度不足;二是全省统一大市场的建立仍然存在区域分割、行政分割等障碍,现代流通体系仍然存在堵点、盲点,流通成本过高、效率低下等问题依然突出;三是我省商贸流通企业普遍小而散,具备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品牌型、龙头型企业数量不多,对浙货拓展内外市场的支撑力偏弱;四是在消费提质升级的大背景下,消费新渠道新模式新场景建设仍有待加强,数字化、智慧化等新技术应用有待深化,数字消费生态有待进一步形成。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这个变局加速变化,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调整,但总体看,危与机并存,机遇大于挑战。一方面,世界经济增长受地缘政治、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持续放缓,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势必影响我国经济增长步伐;但另一方面,新一轮科技革命推动国际产业分工重塑,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加速区域化、本土化整合,全球供应链体系正在进入“以我为主”新发展格局,同时,加入RCEP等也给我国企业重构供应链、成为供应链核心提供了机遇,为我国与相关国家共同建设“一带一路”以及中资企业对外投资创造了广阔的发展前景,有利于我国企业加快迈向价值链高端。

从国内看,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彰显,国内大循环将成为国民经济的强大支撑,但同时,经济发展也面临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所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扩大内需面临较大压力。在此形势下,要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完善国内贸易体制机制,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建设,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并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高效畅通,才能更好满足国内需求。

从区域看,浙江是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两个国家战略的重要交汇点,在推动长三角一体化、促进东西部合作中应有更重要地位、发挥更重大作用。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对长三角提出了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加快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要求,长三角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能级将进一步提升,为我省奠定地位、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和机遇。“十四五”期间,我省要发挥数字经济、大数据、制造业等优势,加快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发挥市场、产业等优势,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带动西部省份共同发展,更快更好打造国内大循环的战略支点和双循环的战略枢纽。

从省内看,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了“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同时,“十四五”期间,我省人均GDP从15000美元向20000美元突破,居民消费呈现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等多重特征,我省国内贸易行业必须通过数字赋能、创新驱动,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供需两侧共同发力,推动浙货提质、产业升级,进一步提升商贸流通行业的数字化、智慧化水平,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我省经济发展质量,争当建设重要窗口的先锋标杆。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我省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但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将更加严峻,“六稳”“六保”任务更加艰巨,构建国内大循环将成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立足点和关键点,商贸流通将迎来重要发展窗口期,促消费、畅流通、拓市场正当其时,同时,多元化的消费升级需求给商贸流通业发展提出了更多要求,而新一代信息技术变革给消费供给端创新带来了巨大机遇,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动我省商贸流通业的创新,培育新业态、发展新模式、构建新场景、促进新消费,充分发挥国内贸易对产业链上下游的辐射带动作用,使国内贸易成为双循环协调畅通的核心环节和主要动力,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消费和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聚焦聚力商贸流通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着力开展商贸数字化改革,推动智慧化、协同化、品质化、全球化、绿色化发展,优化新布局、催生新动能、促进新消费、激发新活力、打造新优势、拓展新局面,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品质消费先行省、商业变革示范先行省、现代流通战略枢纽,助力浙江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二)战略定位

1. 高品质消费领先省

顺应消费提质升级趋势,做好高品质步行街、智慧商圈等消费平台打造;有序发展夜间经济,提升乡村消费、社区商业消费;加强自主消费品牌建设,大力发展优质原创设计品牌,推动老字号焕发新活力;深入推进“浙里来消费”活动,增强消费影响力;支持商旅文体融合发展,增强消费集聚能力;引进国外消费品牌,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打造进口商品世界超市;建设免税店、免税购物街区,优化退税流程;进一步集聚长三角、中西部和全球消费资源,吸引外来消费,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国内大循环战略支点。

2. 商业变革示范先行省

发挥数字经济优势,依托电商平台以及大数据人才与技术等资源,深入推进5G、AR、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在商贸领域的创新应用,推动商贸业态模式变革,输出数字生活新服务业态、模式和标准,打造数字商贸发展样板;搭建供应链协同平台,构建数字化智慧供应链,培育一批现代供应链企业;开展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培育省内品牌流通企业;借助数字技术构建浙货行销体系,提高供给效率和供给广度,进一步推动浙货行销天下;借助先进技术汇聚全国、全球商贸、消费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消费走势更好指导生产研发,推动供需更有效匹配,鼓励“同线同标同质”,提升浙江产品的市场适应性,为全球消费者提供更具品质、更加符合消费需求的商品,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商贸数据中心、商业模式创新中心、数字生活新服务强省。

3. 现代流通战略枢纽

发挥市场大省优势,推动商品市场向供应链综合服务企业转型,支持各类商贸企业构建全球供应链,推动各类资源高效集散;发挥外贸大省优势,充分利用自贸区和小商品城等资源,创新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辐射带动毗邻区域和全国商品出口,扩大石油、农产品等大宗商品进口;打造全球数字贸易中心,以市场化方式推进世界电子贸易平台全球布局,鼓励电商企业全球布点构建世界级市场平台,从有形市场为主向线上线下市场为主转变,促进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加强长三角区域合作,破除区域分割,率先构建一体化市场体系;以质量、品牌、标准、技术等为重点,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着力打造现代流通战略枢纽,形成全球高端要素的引力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高效畅通。

(三)基本原则

1. 深化改革,激发活力

强化对消费基础性作用的认识,积极有序取消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规定。全面深化商贸流通改革,破除国内贸易发展的制度障碍,放宽不利于市场繁荣的管制和区域分割等措施,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稳定运行、规范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商贸流通管理体系和完善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

2. 数字赋能,创新驱动

以促进国内大循环为方向,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突出高质量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推动我省数字经济与商贸流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国内贸易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推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广泛应用,不断提升商贸流通发展的产业化、数字化、智慧化水平,着力培育新模式新业态,通过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形成智慧商贸新优势。

3. 开放协同,循环畅通

抓好重要窗口建设机遇,坚持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区域合作,全面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引领内外贸一体化创新发展,以我为主、内外兼修,结合自贸试验区及联动创新区制度创新优势,充分发挥浙江消费大省、外贸大省、电商强省等基础优势,积极延伸产业链、供应链,带动国内、国际协同发展,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贡献浙江力量。

4. 民生普惠,和谐共享

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共享发展成果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商贸设施布局,推进国内贸易与产业、城市、新型城镇化、乡村等协同发展,形成若干区域性、全国性商贸强市,打造一批便民未来社区商业中心、商贸特色镇村,构建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特色鲜明、高效便捷的现代商贸流通网络、农产品流通网络,促进城乡商贸均衡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5. 绿色低碳,生态环保

正确处理发展内贸、拉动消费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倡导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推行绿色包装和绿色物流,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以生态促发展,推动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化。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垃圾清运处理网络体系融合,促进商贸流通网络与逆向物流体系,通过促进绿色消费,提升产业绿色化水平,实现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

(四)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大力构建基础设施完善、数字智能融合、产业生态丰富、市场秩序安全、城乡发展协调、区域协同共进、内外循环畅通的现代流通体系,进一步强化浙江在构建双循环格局中的战略枢纽地位,为形成更加强大的国内市场、提升国家竞争力提供强劲支撑。

1. 高品质消费领先省基本建成。到2025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5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达3.2万亿元,总量继续居发达省市前列;最终消费率达到53%左右,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保持在50%以上。对全球消费资源的集聚能力显著提升,对全球消费者的吸引力显著增强,杭州、宁波成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2. 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全国领先。到2025年,“互联网+流通”取得更大成效,物联网、云计算、5G网络等先进技术应用场景不断扩展,流通体系全面提升,数字化生活服务全面普及,商贸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不断创新,数字生活新服务消费占全部消费的比重显著提升,我省成为全国智慧商贸发展标杆、数字生活新服务强省。

3. 现代流通战略枢纽地位提升。到2025年,基本建成现代流通体系,浙江成为全球性的消费数据集聚中心、商贸资源配置中心、全球高端要素引力场,在构建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战略枢纽作用,对全国各省市的影响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杭州、宁波—舟山、义乌等成为全球性的新型贸易中心、资源集散中心。

4. 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到2025年,依法管理、权责明确、监管有力、协调开放的流通管理机制基本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电商平台、供应链综合服务企业、新型商贸流通企业,创新发展一批中小特色商贸企业,建成一批示范性智慧商圈、高品质步行街区。

5. 市场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到2025年,全省协调统一的市场应急保供体系运行良好,市场调控、应急保供工作的预见性、精准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市场供应稳定有序。消费者权益保护走在全国前列,放心消费环境持续改善。

三、主要任务

(一)增强内贸发展活力,优化协调共进新布局 

1. 提升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功能

中心城市要依托交通区位、特色产业、自然资源、人才技术等优势,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着力打造若干辐射带动能力强、资源整合有优势的消费中心、资源集散中心。支持杭州大力发展数字新消费,打响“新消费·醉杭州”品牌,打造全球智慧消费体验中心、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新型消费城市;支持宁波发挥国际化港口优势,积极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现代港航枢纽城市;支持温州建设东南沿海区域商贸中心城市、温馨消费之城;支持嘉兴加快推进国际化品质江南水乡文化名城、区域性商贸中心建设,增强对上海、江苏等的商贸、物流支撑;支持金华以义乌小商品集散为主要依托,打造新型贸易中心;支持湖州、衢州依托毗邻省界区位优势,加强区域联动,打造省际商贸中心城市,增强对周边省市的辐射;支持舟山打造商旅文融合消费示范之城、新型贸易中心、大宗商品集散中心;支持绍兴、台州、丽水等打造区域性商贸中心。

专栏1  中心城市发展定位

杭州:依托数字经济先发优势,大力发展新型消费,实施消费集聚区创建、消费供给提质、消费模式创新、消费融合联动、消费环境优化、消费名片推广、消费市场开放、消费支撑强化等行动,打响“新消费·醉杭州”品牌,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把杭州打造成“最智慧、最时尚、最人文、最便利”的全球智慧消费体验中心、时尚消费资源集聚地、知名休闲目的地,建成立足国内、面向亚洲、辐射全球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宁波:立足区位、交通和商贸重镇的综合优势,争创国家级国际消费城市建设培育试点,引进国际知名购物中心、高端特色主题商场、国际一线品牌体验店等新型高端业态,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设立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品牌首店、旗舰店,培育全球时尚新品首发地,着力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温州:建设东南沿海区域商贸中心城市,打造区域性消费目的地、时尚消费引领地、内外贸融合示范地,向“国际时尚之都、温馨消费之城”迈进。

嘉兴:建设国际化品质江南水乡文化名城。深入贯彻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实现城市功能明显提升、城市活力明显增强、城乡环境明显改善,使嘉兴成为长三角都市圈中的新标杆。

湖州:打造立足浙北辐射长三角的区域现代商贸流通中心。全面打响“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城市品牌,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推动嘉湖发展一体化,积极借势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效应,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集装箱河海联运、铁公水联运,建好全国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推动港口、产业、城市联动发展,加快打造长三角区域物流枢纽中心,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绍兴:以高水平贸易现代化为方向,建设“双循环”重要节点城市,打造高能级新型贸易示范区、高水平国际合作样板区、高质量外商投资集聚区、高品质现代消费体验区。

金华:围绕大众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实施空间区域、管理体制和开发模式、规划布局、资源要素配置、政策等五大创新,着力在发展进口出口转口、探索数字贸易发展、推动高端制造发展、扩大“一带一路”开放合作、跨境贸易金融发展、提升都市核心区能级、区域合作发展以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建设新型贸易中心。

衢州:围绕“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目标,全力打造商贸物流“桥头堡”,打造以航空物流为核心、公铁空水“四位一体”的多式联运枢纽港,形成“聚浙西、通四省、联全国”的区域物流集散中心、省际商贸中心。

舟山:推动商贸流通智慧化、数字化、国际化建设,提升优质资源配置能力,形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区域性消费中心、新型贸易中心、大宗商品集散中心,着力建设推动双循环畅通的关键枢纽。

台州:完善消费、物流等商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商品市场等转型升级,提升智慧化、数字化水平,着力打造浙东南商贸中心城市。

丽水:发挥自然资源和生态优势,推动商旅融合发展,打造浙西南消费中心城市、商旅融合示范中心、特色商业集散中心。

2. 推动区域商贸联动发展

结合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进一步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产业融合联通,发挥各城市比较优势,强化分工合作、联动发展,提升全省商贸发展整体水平和效率。推动义甬舟开放大通道西延至衢州,辐射周边省份。以自贸区与联动创新区的协同发展为契机,促进杭州与宁波、舟山紧密合作,共同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消费产业带,促进杭州都市圈与宁波都市圈的紧密对接和一体化发展。支持温州、丽水、义乌等利用现有资源,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共同打造以国际化、时尚化为特色的金义温丽进口商品产业带。进一步深化唐诗之路黄金旅游带、浙西南生态旅游带等旅游产业带建设,强化沿线城市合作,促进商旅文融合发展。推进交通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构建陆海空多元立体、无缝对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交通运输网络,促进城市间的链接,打造市域一小时都市圈,提高资源运转效率。支持各城市发挥资源和产业优势,带动周边地市优化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打造相关产业的配套功能拓展区和非核心功能疏解承载地,形成省级联动和跨界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浙江经验。

3. 完善城乡商贸节点建设

加快覆盖城乡的公路、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联通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中心村的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便捷高效水平。支持各县(市、区)依托区位、产业、资源等优势,积极承接中心城市资源溢出,打造以物流配送、商旅融合、消费集聚、货品集散等为特色的商贸强县(市、区),建设新型融合商贸网络节点,增强对镇村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进一步改造提升步行街、规划建设商业综合体,集聚县域消费,推进消费提质扩容。聚焦乡村商贸振兴,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发挥历史文化、资源环境、地理区位等优势,打造一批以一条商贸特色街、一个商贸综合体、一张覆盖周边乡村的物流配送网等为基础的现代商贸特色镇,推动乡村商贸提质增效。

(二)夯实商贸发展基础,催生现代流通新动能

1. 高水平建设商贸新基建

做好全省商业网点、物流中心等商贸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引导行业适度集中,优化商贸设施布局,提升规划刚性。探索实施大型商业网点听证制度,科学合理规划商贸综合体。加强区域合作,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5G基站建设,推动基础电信企业投资建网,大力推进5G网络共建共享,率先实现5G网络全覆盖。布局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优先覆盖核心商圈、重点产业园区、重要交通枢纽、主要应用场景等,推动商贸设施数字化改造提升。加快车联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快递服务站、多功能智能快件箱(信报箱)、无人售货机、智能垃圾回收机等终端设施建设和资源共享。

2. 建设高品质步行街

深入推进全省高品质步行街试点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步行街争创国家级高品质步行街,创建一批历史有根、文化有脉、商业有魂、经营有道、品牌有名、数字引领的高品质步行街,打造成为促进消费升级的有效平台、展示城市形象的靓丽名片、享誉国际影响的商业地标。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强化步行街与周边商业、旅游、商务、文化、体育、交通等资源融合发展,推动步行街从平面化向立体化、由单一化向多元化、从低端化向品质化转变。支持名品名店名街联动,引入具有丰富经验和品牌资源的商业运营主体,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注重对街区的数字化改造升级,着力打造智慧街区。支持有条件的村、镇打造或改造提升步行街。

3. 构建现代供应链体系

做好全国、全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建设等工作,培育一批供应链示范企业。鼓励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内部供应链对外服务,向现代供应链企业转型发展。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大对上下游参与者的整合力度,带动提升供应链应用水平。支持产业集群通过龙头带动、组建联盟、搭建智慧平台、引入供应链专业服务企业等形式构建现代供应链体系。构建生产与消费深度融合的供应链,推动各类企业搭建供应链平台,提高创意设计、个性化定制、快速响应能力,促进供需有效对接,服务消费升级。推动供应链服务企业、物流企业嵌入采购、生产、物流、销售全环节,打通产业上下游,提供招商、运营、数据平台等一体化、全渠道分销与供应链服务。开展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关键产业、民生行业的供应链安全评估制度,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开展固链、强链、补链、备链,构建“以我为主”的全球供应链体系,保障供应链安全。

4. 大力发展未来社区商业

落实未来社区理念,营造有烟火味、人情味的社区商业氛围。完善社区便民消费设施,加快规划建设便民生活服务圈、城市社区邻里中心等综合性服务网点,推进城乡“5分钟便利店+10分钟农贸市场+15分钟超市”生活服务圈打造。开展社区商业试点,打造一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的新型社区商业示范项目,新建和改造一批社区数字生活服务中心。采取底商联营、第三方主体统一经营等方式,加强对社区商业设施整合力度。完善家政、早餐、菜店、社区食堂等业态,推动便民社区商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支持各类社区小店发展,丰富教育、养老、文体、娱乐等服务,满足多样化、多层次需求。鼓励各类新兴业态和模式进社区,鼓励加强线上线下商品、服务的整合,发展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兴业态,提升社区商业智慧化水平。加快社区物流配送网点建设,推进智能快件箱等终端设施共建共享。

5. 推动农村商贸提质升级

加强农村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地加工中心等,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集休闲、娱乐、购物、餐饮等为一体的村民中心、商贸综合服务体。支持各类商贸企业向农村地区发展营销网点和延伸服务网络,鼓励新零售、跨境电商等企业在村镇开设体验店。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行动,开展“村播计划”,发展直播带货、社群电商等新模式,推动电商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多产业融合。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推广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以及农产品展销中心、直销店等产销衔接方式,探索农产品网上大宗交易模式和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支持发展订单农业,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和中心站点建设,支持农村便利店开展寄递、充值等综合服务,提升便民服务能力。

6. 加快商品市场转型升级

对商品市场场地、场景及上下游进行数字化集成改造,通过核心业务在线化、数据化、集成化和智能化,推动服装、农副产品等商品市场借助“互联网+”加快转型升级,建成新型“智慧市场”,提升资源整合能力。建立市场在线服务平台,引导商户入驻,完善电子结算管理系统,优化统一采购、统一分销等渠道,推动市场与经营户、采购商、供应商及各种渠道的深度融合发展。增强商品市场供应链服务能力,完善展览、展销、新品发布、仓储、物流等功能,加大产品和品牌推介力度,提升商品市场影响力。推动有条件的商品市场转型商业综合体、品牌孵化基地等。鼓励商品市场“走出去”,拓展全国和全球网点布局。

(三)挖掘扩大内需潜力,促进提质扩容新消费

1. 提升做强热点消费

开展汽车下乡、以旧换新等,鼓励杭州调整限号政策;加强汽车流通+互联网、汽车消费金融等模式创新;完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网络设施;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活跃二手车市场;发展汽车后市场,探索有条件放开汽车改装。研究深化家电、家居建材等以旧换新、下乡等政策。拓展信息消费新产品、新内容、新模式,推动数字娱乐、数字传媒、数字出版、网络文学等行业发展,开发超高清视频终端、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信息消费产品。发展体育、健身等消费,新建、改造一批体育场馆和体育服务综合体,鼓励各类体育设施开放运营,支持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引进、举办一批国际赛事,办好2022年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等,支持宁波、绍兴、金华打造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发展健康养老消费,借助“互联网+医疗健康”,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健康产品和服务项目。拓展文化娱乐消费,支持有条件的乡村、社区配套建设各类影院、书店、图书馆等。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消费金融体系,有序发展消费信贷。

2. 扩大优质消费供给

发展“首发经济”和“首店经济”,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浙设立首店、旗舰店、体验店。扶持一批原创自主品牌,推动优质原创设计品牌在重点商圈等地集聚发展。加强老字号挖掘保护,开展“浙江老字号”认定,推动老字号企业进高铁、进街区、进景区、进免税店,支持老字号改革创新,培育若干以老字号为核心的商贸功能区。加强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制定工作,完善服务业地方标准体系。以“高标准+严认证”打造“品字标”,构建完善传统产业“浙江制造”标准框架,逐步将老字号纳入“品字标浙江制造”。

3. 有序发展夜间经济

深入开展夜间经济城市试点建设,形成一批餐饮集聚型、文化和旅游型、百姓生活型等夜间经济集聚区,打造一批夜间经济地标,培育一批夜间经济网红打卡点。鼓励主要商圈、特色商业街、步行街等,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深夜营业专区等。探索24小时无人商店、无人货柜等新模式,支持有条件的街区开办夜市。鼓励开展夜游活动,推出夜间休闲娱乐项目和夜游精品线路,支持在夜间举办商业演出、时尚展览、新品首发、夜购折扣等活动。鼓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场所适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体验活动。引导开设夜间文化、艺术讲座、论坛等文教活动。延长体育场馆等夜间开放时间,积极组织全民夜跑、健身夜骑等大众化体育活动。完善商贸综合体、商业街区等周边灯光照明,加强城市街道建设规划,优化人行步道,增加夜间停车位,方便居民夜间消费。

4. 大力发展体验经济

引导各类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等加强基础设施改造和数字化升级,以更符合消费习惯、更便利消费、更适合体验式业态运营。支持利用现有商业设施改造发展消费体验中心,合理布局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文化、培训、体育、保健等体验式消费业态,鼓励实体店开展融合多种消费业态和模式的场景创新,增强实体店体验式、全程式服务能力。支持餐饮、特色小店、商场、老字号、书店等打造沉浸式、体验式消费场景,培育网红打卡新地标。充分利用开放性公共空间,开设节假日步行街、周末大集、休闲文体专区等。鼓励开展亲子、社群、休闲、手工、种植等各类体验式消费创新,提升消费者参与度。围绕提升消费体验,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发展“线下体验、线上下单、网订店取、退换一体”等。

5. 推动商旅文体融合发展

加快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依托商业中心区、城市休闲功能区、历史文化街区、旅游景区等地域空间,串联剧场影院、文博场馆、园林庭院、名人故居等文旅场所,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商文旅融合消费集聚区,推动一批文化旅游街区创建省级高品质步行街。推动演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资源等与旅游产业融合,重点培育文化创意、红色旅游、影视演艺、动漫游戏、遗址探秘、工业展陈、农事体验、商务会展、运动休闲、康体养生等“文化和旅游+”新业态。鼓励建设汇集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深化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探索试行周末2.5天弹性作息,引导外出旅游休闲消费。

6. 打响“浙里来消费”品牌

聚焦云上消费、让利消费、美食消费、街区消费、健康消费、国潮消费、夜间消费、联动消费、出行消费、节庆消费等热点消费领域,鼓励重点商圈、特色商街、商贸企业、品牌企业等开展联动营销活动,形成省级部门协同、省市县联动、各行各业并举、重点企业支撑、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促进新格局。组织办好各年度全国消费月暨浙江金秋购物节,鼓励举办消费嘉年华活动,支持各地结合消费节点,开展各类主题促销活动。鼓励各地联合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促销活动,提升“浙里来消费”市场活力。支持杭州办好“双十一”全球线上线下购物大狂欢,打造国际消费目的地。持续开展“浙里来消费”系列公益宣传,组织编制浙江消费地图和年度居民消费发展报告等,扩大“浙里来消费”影响力。

(四)推动市场主体升级,激发商贸繁荣新活力 

1. 支持商贸企业做大做强

培育省内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打造细分行业的领军企业,重点培育供应链集成服务商、品质生活方式提供商、品牌连锁企业等。支持企业通过跨界多业融合、先进技术运用、管理方式创新,提升综合竞争力,成为全国乃至全球商贸旗舰企业。支持商贸企业、平台企业等拓展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经营,利用参股控股、联合兼并、合资合作等方式进行强强联合,整合各类资源,共建线上线下、产业融合、内外一体的供应链生态圈。加强商贸品牌培育,引导企业加大对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建设力度,提升商贸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支持企业加快数字化升级,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打通退换货通道。

2. 支持中小企业特色发展

加强中小商贸企业培育,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升“限上”。鼓励中小商贸企业在业态、产品、服务、技术、装修、体验等方面加强创新,以时尚、潮流、品牌、文化为特色吸引客户。大力发展小店经济,鼓励各类小店“一店多能”,特色化、便民化、标准化、连锁化、数字化经营,以延长营业时间、拓展品类项目、人性化管理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化、多样化服务。发挥各级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的功能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市场开拓、科技应用和管理咨询等服务。支持大型商贸企业、电商平台、物流企业、品牌商等将中小企业纳入自身供应链,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支持建设孵化基地、创客空间等,鼓励围绕大数据、云平台、物联网等开展创业创新。

3. 支持住餐行业转型升级

鼓励住宿餐饮模式创新,大力发展特色、大众住宿餐饮,培育一批品牌连锁龙头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度假村、高星级酒店,满足消费升级需求。支持快餐早餐、休闲小吃等发展,鼓励建设深夜食堂、老年食堂、美食街区等。推动住餐业与文娱旅游业融合发展,纵深推进“诗画浙江·百县千碗”工程,实施“美食消费品浙里”等行动,支持各类渔家乐、农家乐发展。每年举办浙江省餐饮美食博览会和厨师节,支持餐饮企业参加全国各地餐饮美食博览会,鼓励各地举办美食节等活动。加快住宿餐饮企业数字化改造,引导住宿餐饮企业积极拓展线上业务,建设“网上餐厅”“网上宾馆”。倡导住宿餐饮绿色消费,鼓励企业自觉将厉行节约纳入消费全过程,减少餐厨垃圾,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4. 促进家政行业规范发展

落实国家、省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要求,发挥“领跑者”重点行动推进城市和家政扶贫城市牵引作用。充分利用省大数据平台,积极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建设应用“浙家政”信用信息平台,全量归集全省家政企业、从业人员相关信息,探索建立家政企业、从业人员、消费者三方评价互动系统,并接入“浙里办”平台等赋能端口,为消费者查询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相关信息提供便捷服务。大力发展网上家政、社区家政、智慧家政,促进家政行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家政龙头企业和特色品牌培育。定期举办浙江家政节,串联技能大赛、金牌家政和最美家政评比、品牌企业发布等内容。积极把浙江的优秀家政企业、先进服务理念、品牌优势项目推向长三角。加强各类家政服务规范和标准建设,加大家政行业新风尚的宣传,提高对家政从业人员的关注关心力度。推动出台《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完善家政服务标准体系,提升家政从业人员素质,推广应用家政“安心码”、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等相关内容。

5. 支持特殊行业有序发展

建立完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有效规范发卡销售行为,加强政策宣传,加大监督力度。支持报废车企业改造提升,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诚信建设,培育拍卖企业品牌,优化拍卖服务,推动拍卖行业规范发展。优化特殊行业管理服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时依规办结受理许可、备案及变更事项、企业咨询、信息公开、投诉核查等工作。

(五)强化数字创新赋能,发展数字生活新服务

1. 建设新型智慧商圈

聚焦服务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推动新型智慧商圈建设,深度运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一批智慧商店、智慧商业综合体,推进智慧商务、智慧设施、智慧服务、智慧营销、智慧环境、智慧管理等场景应用创新,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和商圈等场所消费服务有机融合,打造一批智慧化高品质消费集聚平台。鼓励商圈内各商家积极引入新技术、新模式,搭建消费新场景,提升消费者体验感、参与感。支持商圈运营管理方搭建商圈运营管理平台,支持搭建链接多街区、多商圈的智慧化服务平台,推动街区、商圈各类资源共享,便利消费。

2. 打造数字生活新生态

推动“云上浙江”建设,深入实施“商贸企业上云”行动,形成生活服务业数字化产业链生态。支持搭建“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生活服务在线对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带动生活服务行业的全面数字化,构建“互联网+”新消费生态体系。大力支持线上教育、线上医疗、线上娱乐、线上旅游等新兴线上平台快速发展,支持企业加大线上服务产品开发,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进一步支持依托互联网的外卖配送、网约车、即时递送、住宿共享等新业态发展。加强商户上线的培训和对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生活服务从业人员的数字化技能,提升生活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

3. 拓展数字消费新场景

推进数字生活新服务重点平台培育,支持各类电商平台、智慧供应链平台发展,鼓励平台企业向线下延伸拓展,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鼓励传统商贸企业开展数字化、智慧化升级,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全面改造业务流程,推动线上与线下、商品与服务的深度融合发展。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网络直播、VR在线、网上点单、物流配送等方式拓展业务。鼓励直播电商、网红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带动相关产业共同提升。聚焦公共服务数字化,通过数字市民中心、数字生活城市等形式,提供线上线下全域数字化的服务体验。加快研发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家居、智能教学助手、智能学伴、医疗电子、医疗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

4. 开展商贸大数据服务

构建商贸大数据平台,加强消费品、工业品等交易信息和数据的汇集。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与商贸融合发展,加快区块链等技术在商品溯源、跨境汇款、供应链金融和电子票据等领域应用。紧扣商贸大数据的采集、加工、存储、分析、服务和云平台建设运营,拓展物联、数联、智联数字化应用场景。鼓励政府部门、平台、企业间商贸数据资源共享,探索数据流通规则制度,有效破除数据壁垒和“孤岛”,打通传输应用堵点。加强商贸大数据挖掘分析,利用大数据依法有序开展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小额贷款、精准营销等业务。开展大数据技术支撑和服务输出,巩固浙江作为全国商贸数据集散中心的定位,为其他省市提供大数据服务、发展咨询,提升我省在全国、全球的影响力。

5. 大力发展智慧物流

强化物流智慧化建设,推进设施联通、标准联接、信息联网、企业联盟、多式联运。鼓励企业、行业、区域构建智慧物流平台,推动平台间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提升物流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广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全球定位系统、移动通信、地理信息系统、电子标签等技术在物流配送中的应用,支持企业利用先进信息技术提高仓储、采购、运输、订单等环节的科学管理水平。支持物流企业应用智能化物流装备,鼓励有条件的物流枢纽建设全自动化码头、智能化仓储等现代物流设施,打通物流信息链,实现物流信息全程可追踪。

6. 推进绿色流通体系建设

实施绿色商场创建工程,开展绿色管理、实施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和碳足迹评价,开展绿色供应链建设示范,引导和推动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贯彻实施,探索推进产品“碳标签”制度。健全二手商品流通网络,鼓励借助互联网等发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二手置换”等。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将分拣中心、回收站点纳入民生公益设施建设,引导规模回收企业到社区、行政村设立回收站点。鼓励回收模式创新应用,推广“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鼓励建立基于供应链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平台。

(六)落实开放发展理念,拓展内外融合新局面

1.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建设

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走出去”,通过新建、并购、参股、增资等方式,建立海外站、境外分销中心、展示中心、物流中心、公共海外仓等营销网络和物流服务网络。鼓励商贸企业加强与境外企业、消费品产地、专业协会等合作,构建牢固的全球供应链。支持省内领军企业、龙头企业开展跨境并购,增强国际供应链控制权。探索构建全开放式的进出口供应链平台,集成交易支付、金融服务、物流跟踪、智能仓储、产品溯源、线上通关等功能,形成一站式交易服务,吸引全球制造商、品牌商、采购商、物流商入驻,促成精准对接。

2. 共建长三角一体化大市场

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为统领,与两省一市加强衔接,统筹规划流通基础设施布局,共建省际物流等产业合作园区,深化互联网平台与制造业集群等对接,推动跨地域跨行业商品市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构建长三角统一大市场。大力推进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不断扩充“一小时城市圈”,通过产业集群对接、产业园区共建、智库合作研究、人力资源交流等多种方式,与长三角其他省市在电子商务、旅游住餐、高品质消费等领域开展体系共建与市场共享。充分发挥我省在流通领域大数据平台优势,加强与两省一市的数据共享,深化大数据服务。

3. 构建浙货行销网络体系

深入实施“浙货行天下”工程,聚焦国内重点消费城市,开展浙货“北上”“南下”“东进”“西拓”拓市行动,搭建公共推介平台,建立城市互助合作渠道,形成“品质浙货销全国”格局。加大浙货产品知名品牌推广力度,深入挖掘企业品牌文化和名优产品,宣传“浙货”品质,推广“浙货”品牌。全面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行动,引导出口企业打造国内自有品牌。鼓励外贸加工制造企业通过自营、合作等方式增加国内市场优质商品供给。支持外贸企业多向拓市,完善出口转内销供应链体系,在省内开展外贸企业进社区、进步行街、进广场、进商场、进超市、进平台等“六进”活动。发挥电商平台优势,加强浙货行销网络体系的数字化建设,推动制造企业触网拓市,积极推动传统贸易企业与电商平台对接,设置产品专区。鼓励企业通过“电商+贸易”“直播+贸易”等手段,加快搭建连通传统制造型企业与消费端的零售体系。

4. 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

畅通国内国际市场渠道,率先开展双循环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宁波、舟山、温州、义乌、青田等地建设进口商品超市,支持构建进口商品线上分销网络,实现“买全球卖全球”。深入实施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重点进口平台建设,以平台经济理念推进进口政策、模式和业态创新。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加强与国外优质消费品供应商的对接。以满足高品质、多元化消费需求为导向,加快发展跨境进口电商,扩大进口规模。加大对跨境电商拓市场支持力度,大力培育跨境电商平台和服务商,完善跨境电商供应链体系,进一步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争取新设跨境电商综试区纳入跨境电商进口政策试点,完善省级进口贴息政策,落实好国家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等措施。

5. 强化自贸区辐射引领

探索实施自贸区首创性、差异化改革,围绕打造以油气为核心的大宗商品全球资源配置基地、打造新型国际贸易中心、打造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打造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建立以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和现代化开放型经济体系,充分发挥自贸区的辐射引领作用。打造国际农产品、水产品加工贸易中心,推进以农产品为主导的大宗商品交易,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并逐步向内陆地区辐射。争取离境、离岛免税政策,支持省内企业申请进口商品免税资质,鼓励自贸区及联动创新区创建离境退税示范街区,推进重点商圈离境退税商店全覆盖。探索多种退税渠道和手段,简化退税手续,优化退税流程,实施即买即退,改善入境旅游与购物环境。

(七)提升市场治理水平,构筑平稳有序新保障

1. 提升市场综合治理服务水平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按照“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理念,统筹推动流通市场治理的数字技术应用和制度创新,高质量推进掌上办事、掌上办公。大力规范市场秩序,形成覆盖准入、监管、退出的全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酒类、中药材、农资等商品追溯体系,加强进口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加大对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非法代购等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平台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改进监管手段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健全商贸流通领域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应用实施与评价,发挥标准在降本增效、改善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部门执法协作,加强商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监管执法工作的沟通。

2. 加强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利用、查询、披露等制度,推动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组织和征信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信息共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建立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指数。切实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打击网络刷单炒信、跨境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黑灰产业链。推进长三角信用一体化,建设长三角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诚信记录共享共用,建立重点领域跨区域联合奖惩机制。推动信用服务领域供给侧改革,培育一批专业化、特色化信用骨干服务机构,支持推动商贸领域龙头企业列入“雄鹰行动”予以培育。

3. 搭建应急保供联动机制

建立省级必需品应急保供协调小组,建立完善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构建省、市、县三级协同的必需品储备体系。加强政企协调联动,共同保障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调运和投放工作。针对性编制各类突发事件的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指南,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级分类,明确省市县政府、企业以及民众等参与主体责任。探索建立生活必需品名录库动态管理机制,形成全省统一的生活必需品名称标准。做好应急物资日常储备,选择一批省内大型连锁企业、电商平台和公益性农贸市场作为生活必需品终端供给主体。探索建立以大型商超为主体的生活必需品储备投放点,以满足紧急投放需要。鼓励个人适当储备应急用品。加强应急保供体系日常演练,构建必需品应急投放网络,绘制调运流程图,确保紧急条件下的物资配送效率。建设浙江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稳价数字化监测平台,与各类突发事件指挥平台或应急物资管理平台实现对接,强化日常监测、预警,保障市场有序供应。完善应急运力储备,组建专业化应急物流队伍,推动应急物流车辆跨区域互认,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

4. 改革商贸统计监测体系

推进商贸流通和消费领域统计现代化改革,探索建立与商业变革相适应的新型消费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整合数据信息资源,加强数据共享,探索建设商贸大数据综合平台,形成全省商贸经济运行的基础数据库。完善消费统计监测制度,开展服务消费统计试点,加强对网络零售、商贸综合体、直播电商、网红经济、夜间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数字化新产品、新内容的统计,构建多维度、多指标的消费统计监测体系。聚合各类平台、企业消费数据,强化大数据比对分析,探索建立消费市场景气指数及重点消费领域专项指数,多维度反映消费现状和发展趋势。探索对连锁企业的统计创新,确保数据真实反映本地情况。探索建立以商贸综合体运营方为主导的商贸综合体整体出报制度。

5. 弘扬浙江商业文化

加强浙江商业文化研究,支持社会各界深入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文化,进一步丰富浙江商业文化内涵。推动传播模式创新,大力弘扬“唯实惟先、开放大气、重诺守信”的浙江商业文化。充分利用浙江数字技术发展优势,着力打造商业文化传播新平台,通过传播理念、表达方式、话语体系、技术手段等全方位创新,提升新媒体平台圈粉能力。鼓励浙江商业文化产品、内容创作,支持通过数字阅读、动漫游戏、短视频、网络文学、在线演艺等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传播浙江商业文化,增强代入感。深入挖掘浙江老字号、历史典故的当代价值,推动传统商业文化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丰富再造。加强各类行业协会建设,支持协会通过举办论坛、对话、培训、宣传、会展等形式,扩大商业文化传播面。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国内贸易流通发展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按照规划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突出重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有序推进具体工作。切实发挥工作专班的作用,加强规划的组织落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任务的扎实完成。促进各类规划有效衔接,注重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配合,强化规划情况的动态跟踪分析,加强监督检查。

(二)改革体制机制

支持各地先行先试,整合各级政府部门内贸管理职能,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立责任明确、协同高效的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政策制定、执行与监督相互衔接。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开放,消除内外贸相互分割的制度障碍,培育统一的流通体系和市场环境,加快推进大流通、大市场建设,促进内外贸业务交叉融合、内外贸商品自由流通、内外贸管理体系和谐统一。

(三)放宽市场管制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制度环境。坚持鼓励创新和包容审慎的原则,采取既具弹性又规范的市场准入监管,简化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破除影响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的制度障碍。落实好“一照多址”“一证多址”“证照分离”等商事制度改革。合理利用城乡公共空间,适度放开外摆摊、户外促销活动等限制,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和小额经营活动需求。

(四)加大政策支持

发挥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促进作用,加大对内贸主体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金融支持。优化商贸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项目配置,重点支持商贸流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完善公益性流通设施投入长效机制。保障重要商品储备库、新型农村流通主体、新建社区商业、智慧物流、再生资源回收等设施用地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宽融资渠道,不断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金融保障。

(五)落实执行考核

充分发挥执行考核的导向作用,加强规划执行监督管理,有力推进执行工作,切实提升执行质效。明确计划安排,对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等,明确资金用途,重点跟踪督查执行情况。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定期监督、协调、考核、评估等多方面措施,有效引导、督促各部门全力推进规划的落实,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大力推进社会共治,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有序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

(六)加强人才保障

推进现代流通领域学科专业建设,鼓励省内高等院校开设供应链、智慧商贸、现代物流、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等专业和课程。鼓励采取企业内训、岗位实训、外部培训、校企联合办学等多种方式,培养一批具有现代商业经营理念的综合型、复合型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多渠道、多平台、多维度打造人才引进高地,招揽海外顶尖人才、高学历人才、紧缺专业人才。


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跳出舟山、发展浙江,更大力度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推动浙江全方位高水平开放,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

(一)基本成就

基本奠定了“131”油气全产业链总体格局。围绕“一中心三基地一示范区”,油气储运、炼化加工、贸易交易、海事服务等产业链基本成型。一是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建设成效初显。三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已成为全国油气企业最集聚的地区,累计集聚油气企业6000余家,完成油品贸易额达6525亿元。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量和结算量分别突破410万吨和624.5万吨,分别达到全国40%和50%以上。深化与上期所战略合作,6个油库成为上期所原油和燃料油期货指定交割库,成功开展全国首单燃料油期货交割业务,“浙油中心报价专区”在上期标准仓单交易平台上线。阿格斯、普氏能源先后发布舟山船用燃料油价格指数和估价,初步形成保税燃料油“舟山价格”。二是国际油气储备基地建设初具规模。舟山油品储罐能力达2790万吨,浙石化鱼山原油储罐全部投运,黄泽山油品储运基地项目一期已建成开港,建成投运143.9公里油气管网(含陆上段和海上段)。LNG年接卸能力达300万吨,新奥LNG项目舟山至宁波输气管道建设有序推进,完成接卸量98.5万吨。三是国际绿色石化基地建设快速推进。浙江物产中大、浙石化获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和配额,浙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引进“世界最大乙烯裂解装置”“单套规模最大重整装置”等系列全球最大装置,累计完成投资1233.2亿元,一期已全面投产,形成2000万吨/年炼化能力,累计加工原油970万吨,项目二期全面开工建设。四是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成效显著。宁波舟山港跃升为全国最大、全球第八大船用燃料油加注港,率先全国试点开展燃料油加注、生活用品供给、船员轮换等锚地综合海事服务。外轮供应市场加快发展,外轮供应货值突破22亿美元,年均增长107%;万吨级船舶年修理能力达3500艘,占全国市场份额40%。引进国际知名船级社挪威船级社,引进力鸿仕宝、瑞士通标、实华南油等3家全球顶尖油品检测机构,船舶管理、油品检测、航运科技等160余家海事服务产业链企业迅速集聚。五是大宗商品跨境贸易人民币国际化示范区影响扩大。在全国率先开展油品贸易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推出保税燃料油信用证、跨境人民币联合融资等多种创新产品。首单境外发债业务、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业务顺利落地。年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达960亿元,16家银行开办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惠及面由200余家企业增至全省800余家,业务辐射香港、澳门、日本、美国、德国等43个国家和地区。

改革探索推动差异化系统集成制度创新。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综合监管等领域改革创新,累计形成特色化、系统性制度创新成果123项,其中全国首创58项,11项被国务院复制推广,4个案例入选商务部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走在第三批自贸试验区前列。在123项制度创新成果中,油气全产业链、“最多跑一次”两大领域系统性集成超过50%。建成全国首个船舶进境通关无纸化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船舶通关“一单多报”经验成为全国样板,大幅度提升了贸易便利化,船舶进出境申报数据减少2/3,通关时间从16小时缩减到2小时。率先试点船舶通关一体化改革,创新56项口岸通关监管举措,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效率与新加坡持平。此外,设立杭州、宁波、嘉兴、金华、台州、温州等6个联动创新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开展差异化特色化改革探索。

投资建设了若干具有乘数效应的标志性项目。浙江自贸试验区聚力龙头产业项目,带动辐射全产业链。浙石化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是国内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最大的单体产业项目,成为民营资本进入石化行业的标志性项目;新奥舟山LNG项目是全国首个民营千万吨级的LNG项目,为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提供天然气能源保障;波音项目首个海外完工和交付中心交付使用,带动了航空配件、租赁等航空产业;澳牛进境加工项目带动了肉类精深加工、冷链物流、电商销售等生物食品产业链。连续举办三届油商大会,吸引了包括沙特阿美、BP、托克、霍尼韦尔、道达尔、嘉能可等一批世界油气巨头企业参与油气储运、油气贸易、低硫油合作、LNG应用等领域投资建设。引进上海期货交易所等战略投资者入股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推进油气交易“期现合作”,探索油气价格发现机制。

(二)存在问题

国家油气储备体制改革亟需破题。三年多来,浙江自贸试验区的油气储备能力不断提高,但相比4000万吨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且尚未形成国储、义储、商储、企储相结合的油储联动机制,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储备存在一定难度,商业储罐整体利用率不高。同时,商业储罐因租金收入小于运营成本,基本呈亏损状态,导致民营企业建设储备积极性较低,且未形成成熟的大规模油品贸易业务体系,影响了石油储备的流动性。

高质量外资重大项目亟需落地。2020年1—11月,自贸试验区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贡献外资占比全国16.4%。利用外资是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展短板,存在签约外资项目落地难问题,三年多来累计实际利用外资7.7亿美元,仅占全省三年实际总计利用外资1.54%。

辐射带动、联动发展亟需增强。一方面,浙江自贸试验区扩区前集中于舟山一域,仅有油气这一单个核心产业且规模小,对全省的辐射带动作用有限。另一方面,与上海、江苏、安徽自贸试验区合作不够紧密,尚未完全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区域发展共同体。

全球高端创新人才亟需引入。自贸试验区建设要遵循国际化导向,坚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需配套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能力强以及较强专业能力和实务方面的人才,特别是全球高端人才。三年多来,浙江自贸试验区支撑油气全产业链发展的国际专业人才不足,扩区后亟需引入“五大功能定位”所涉及领域的全球高端人才。

二、发展环境

(一)国际环境

当前,世界正在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了世界经济衰退,加上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抬头,国际治理体系与国家发展格局正发生深刻变化。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全球大流行特征,对世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冲击,全球经济和贸易跌幅都将远超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全球90%的经济体陷入衰退,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和市场渠道面临重构。以美国为代表的贸易保护主义与单边主义愈演愈烈,发起中美经贸摩擦,接连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合作组织,给未来全球治理体系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建成,将有力促进地区经济复苏和拉动全球经济增长。

(二)国内环境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扩散,我国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党中央、国务院为稳住经济基本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并把“六保”作为“六稳”工作的着力点,使各类经济指标出现边际改善,形势正逐步向好的方向转变,一个以国内循环为主、国际国内互促的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正在形成。从自贸试验区到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看出,对外政策逐步放开,产业更加高端,融入和参与重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成为链接双循环的重要平台。 

(三)省内环境

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我省经济社会,国际贸易、双向投资受阻,诸多传统产业受到重创,企业纷纷将自身经营模式从线下转向线上,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等新型贸易快速发展,在线办公、健康码等迅速普及,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逆疫情经济”彰显活力,改变经济运行方式和生活方式。2020年3月29日至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来浙江考察,赋予“努力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迫切需要浙江自贸试验区发挥“试验田”作用,打造以数字经济、新型贸易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链集群,为全国、全省新一轮发展担当更加重大的历史使命。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牢牢把握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主线,坚持对标国际最高规则,以数字化改革为方向,发挥油气全产业链、新型贸易、港口运输、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等产业优势,加大压力测试,积极开展首创性、差异化的改革探索,把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以油气为核心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基地、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把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新发展阶段畅通国内大循环的战略平台、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节点枢纽,打造成为新时代浙江的“金名片”。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围绕推进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参与全球治理能力的战略需要,发挥全球最大港口、最大小商品市场、最大电子商务平台和最全油气产业链的特色优势,勇于改革创新,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经济功能区,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

推进规则制度开放。借鉴国际最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区经验,在制度规则层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现境外投资经营便利、货物自由进出、资金流动便利、运输高效畅通、人员自由执业、信息快捷联通,率先建立与我国开放发展战略相适应、引领国际经贸新规则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着力提升发展效能。围绕产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走出去”的实际需要,以数字化改革推进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全面提升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和数据链融合集成的水平和能级,做强做优做大民营经济,推动实体经济迈向全球中高端,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加强与省内联动创新区联动发展,推动产业优势互补、协调联动、错位发展。加强与长三角区域自贸试验区联动,共建数字长三角、世界级港口集群,放大自贸试验区辐射带动效应。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力争带动所在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速和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增速比重均高于全省平均2个百分点,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速和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增速高于全省平均3个百分点,跨境人民币结算量1万亿元。率先探索形成新发展格局,形成一批大宗商品、新型国际贸易、航运物流、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制度成果,成为制度创新的引领区。

——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显著提升。油品储备能力达7000万吨,炼油能力达9000万吨/年,油气交易额达1万亿元,铁矿石混配矿量达2200万吨,LNG接收规模达2300万吨/年。

——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全面巩固。新型国际贸易总额达1.2万亿元,占国际贸易额比重的三分之一,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布点国家和地区超过30个。

——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地位进一步增强。集装箱泊位总长度达1万米,集装箱吞吐量达3500万标箱,航空货运量达120万吨,快递业务量达150亿件,新增10个以上头部航运服务机构。

——数字经济全球示范引领作用彰显。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8%,数字贸易额达7000亿元,培育5家以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贸易平台企业,建成全球数字产业基地、国际领先的“数据大脑”和世界级“数字湾区”。

——先进制造业综合实力全面跃升。建设5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浙江本土制造业世界500强企业6家,规上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增速超过6%。

四、重点任务

(一)打造以油气为核心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基地

加快国际油气交易中心建设。推进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国内期货交易所合作,共建以油品为主的现货交易市场,开展期现合作模式创新。招引一批国内外专业贸易商,做大做强能源进口、转口和国内贸易。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和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业务。加快搭建油品内外贸分销网络,建立成品油、LNG产供销体系。积极拓展国产低硫燃料油交易新品种,加快交易模式等政策突破。加快液化天然气(LNG)接收中心建设,推动六横至宁波LNG外输管道接入省内天然气管网规划,适时接入国家管网。加快建设国际油气能源供应链中心,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油气贸易和定价中心。

加快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对标新加坡,聚焦“船舶、船东、船员”,做大做长海事服务产业链。鼓励优质企业生产低硫燃料油,推进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退税政策实施。构建长三角港口群跨港区供油体系,打造东北亚燃料油加注中心。加快培育做大外轮供应市场,推进外轮供应三大平台建设,引进培育高能级外轮供应企业。推进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引进知名航运金融、船舶代理、海事商事、法律服务等企业和机构,促进高端航运服务企业集聚。大力发展锚地综合海事服务,加快突破联合外供,逐步实现“同步作业”和“一船多能”。

加快国际油气储运基地建设。推动油气储备体制改革,创新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的石油储备模式,探索建立更加灵活的国家石油储备轮换机制,逐步增加油气储备品种。推进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探索利用地下空间建设油气仓储设施。推动省属国企、民间资本等多元主体参与管网设施建设,探索创新油气管网第三方运营机制。加快黄泽山等重点油气储运项目建设,推进油气储运设施共享共用。在安全论证基础上,开展LNG罐箱水上多式联运。探索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保税仓库,将保税与非保税油气产品和液体化工品“同罐同储”。推动自贸试验区内企业设立保税仓库,开展国产低硫燃料油出口直供业务。

加快国际石化基地建设。全力保障舟山石化基地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投产运营,推进项目二期建设,谋划项目三期建设,争取纳入国家重点战略项目。积极谋划鱼山石化基地三期项目,加快开展规划修编、先导工程建设。深入推进石化中下游产业国际化招商,聚焦以原油精炼为基础产品,乙烯、芳烃等国内紧缺的高端化工品和化工材料,做大做强化工上下游产业链,加强中下游配套产业项目落地建设,加快形成国际一流的万亿级石化产业集群。积极引进国际知名石油炼化企业建设石油炼化一体化项目,增加高端炼化产品供给。建立省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推动公共设施设备建设和基地运营。

加快人民币国际化示范区建设。加强与大宗商品出口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双边货币合作,全力推动保税燃料油、LNG、铁矿石等大宗商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建立优质油品企业“白名单”,探索发展转口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推动在转口贸易中使用LOI等单证作为外汇结算依据。争取国内外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境外人民币回流渠道,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范围。探索构建便利交易和可监管的跨境资金管理模式。争取国家数字货币试点,允许境外个人和企业定额兑换、流通使用数字货币,探索应用于大宗商品期现交易中。

建设亚太铁矿石分销中心。积极开展保税前提下油品、铁矿石等大宗商品物理混兑。加强与国际知名贸易商深度合作,做大做强混配矿国内国际分销业务。打造以铁矿石现货贸易为重点、供应链金融服务为特色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探索研究仓单融资等服务贸易产品,推动铁矿石贸易在自贸试验区落地开票。搭建铁矿石全程物流信息平台,形成铁矿石全程配送体系,加快发展铁矿石全程供应链服务。深化与巴西淡水河谷、澳大利亚必和必拓等铁矿石巨头的混配矿合作,全力打造集铁矿石装卸、保税混配、保税堆存、现货分销、期货交割、供应链融资等功能为一体的亚太铁矿石保税混矿分销中心,形成鼠浪湖和马迹山(三期)两大混配矿服务中心。探索建立矿石进口口岸,开展国际大宗商品保税交割业务。

建设浙江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加快中澳现代产业园建设,争取纳入中澳自贸协定补充条款或国别产业园。推动澳牛进境加工项目建设,发展进境牛肉等高端动物蛋白加工贸易产业。建设进口粮食保税存储中转基地,健全粮食进口检疫审批制度。推动经营进口食品的跨境流通企业扩展加工服务业务。推进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远洋渔业、深水网箱、健康养殖等产业,鼓励自捕鱼回运,争取放宽远洋捕捞船网工具标准。探索开展远洋渔业引进外籍船员试点。推进舟山国际粮油产业园区建设,研究形成以海峡型船舶与主产国直接对接粮食物流通道。

(二)打造新型国际贸易中心

创新发展跨境电商。加快杭州、宁波、义乌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推动1210和9610出口模式运邮常态化,探索将C类快件纳入货物的一体化通关管理,推进邮件和A类、B类快件通关整合。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建设国际转口配送基地,依法与结算银行、支付机构开展人民币计价、结算。试点开展寄递渠道进口个人物品数字清关模式,推进药品及医疗器械跨境零售进口。完善跨境电商进口退货处理机制,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试点。探索开展全球库存同仓存储、自由调配,实现内外贸货物、退换货商品一仓调配。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进口商品展销平台,打造进口商品“世界超市”。 

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深化杭州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构建“互联网+服务贸易”新体系,逐步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推进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全球化布局,推进eWTP进口“数字清关”项目。加快数字贸易平台和载体建设,举办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加快数字服务出口,将杭州高新区物联网产业园打造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打通支付、关汇税通道。探索在跨境数字贸易中应用区块链技术。推进服务外包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信息通信、软件、金融、物联网服务外包,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市场。

深化市场采购贸易。加快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创新市场采购进出口贸易机制。提升市场采购贸易通关便利水平,创新多种贸易拼箱货物运输单证签发、流转机制。开辟外国人来华采购快捷通道,便利有常驻记录的外商入境。完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监管机制,规范组货人管理。支持义乌依托小商品城等建设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健全海关税款担保机制。

探索发展易货贸易。推动宁波、舟山、金华、义乌等地联动发展“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大宗商品”的新型易货贸易。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整合境内仓、海外仓和结算等全球供应链服务体系,建设供应链易货贸易服务平台和中非交流合作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在义乌小商品城等地开展小商品、大宗商品贸易联动以人民币定价的新型易货贸易模式。

(三)打造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

强化“四港”联动。对标国际,构建设施水平、国际化水平、航运水平、服务水平四大指标体系。争取宁波舟山港建设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推动义乌国际陆港一体化发展,在义乌建设“第六港区”。在有效监管、风险可控前提下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争取金华、义乌等海铁联运机场站成为启运港、宁波舟山港为离境港。建立多式联运转场机制,促进海港功能和口岸功能向义乌港、浙中多式联运枢纽港等延伸。推动简化开辟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国际航线的经营许可审批程序,落实开通第五航权航线。探索航空中转集拼业务。争取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外开展全球航空维修业务。

推进中欧班列民营化高质量运营。推进中欧班列(义新欧)的常态化运营,积极扩大进口,依托进口肉类、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开通“义新欧”定制冷藏班列。推进中欧班列(义新欧)便利化,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铁路运输国家试点项目,推进信息共享和电子数据传输交换,推动班列向数字化、信息化转型。加速创新班列经营模式和经营业务,提高班列附加值和盈利能力。构建复合型多式联运通道,向西畅通欧洲、俄罗斯、中亚等贸易通道,向南开辟通达越南等东盟国家,进而辐射澳新、中东等区域的多式联运线路,向东对接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发展日韩等亚太国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国际中转业务。

构建国际物流运输体系。建设全球快递智能骨干网络,搭建快递智控服务平台。推动快递物流指数成为全球航运物流风向标。建立浙江省国际快递物流出海网络联盟,整合平台型快递物流企业及现有海外仓和境外分拨中心。实施快递出海计划,在境外关键节点组建境外自主分拨体系。支持物流企业在RCEP区域市场和中亚、欧洲、北美等重点国家开展本地网络建设。

(四)打造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区

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卫星互联网、北斗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云上浙江”建设,统筹以杭州、宁波、金华等区域为核心节点,增加数据中心与国家骨干网的互联带宽,开展传统数据中心整合改造试点。积极推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与自贸试验区改革联动、创新联动。推进之江实验室、阿里达摩院、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等研发机构建设。推进“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搭建5G基站,集中开展IPV6规模化应用。招引国内外顶尖的云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企业,打造全球工业互联网研发应用基地。加快建设攻防实验室,增强风险防范。

创新数字经济业态新模式。以数字化、品质化、全球化为主线,推进电子商务、新零售、跨境电商、服务贸易、数字自贸区建设及传统贸易数字化转型。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快递经济和“宅经济”。鼓励依法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开展多元化支付清算服务。争取拥有境外支付牌照的企业通过并购方式获取境内支付牌照,争取金融科技企业依法备案成为证券期货市场信息技术服务商。深入推进“移动支付之省”建设,全面推广移动支付,推动手机PAY、二维码、刷脸支付、指纹支付、语音支付等多元化移动支付方式应用,拓展应用场景,在商贸旅游、交通医疗、市政公用、政务服务等领域全面实现移动支付。

加快数字经济领域规则制定。加快建设国家科技标准创新基地,做大做强浙江(义乌)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加强数字贸易研究和数字贸易标准化建设,加强产业间知识和技术要素共享。加强数字贸易规则研究和国际合作,探索数字确权。完善“城市大脑”顶层框架体系,接入区域数字驾驶舱,加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业组织数字平台一体化建设,提升数字治理能力。

(五)打造先进制造业集聚区

增强制造业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与关键核心技术开发,实施科技创新尖峰、尖兵、领雁、领航计划,开发一批战略创新产品。着力打造高水平公共创新平台,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及科创平台,建立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探索设立科创飞地。探索建立“离岸研发、就地转化”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推广“5G+工业互联网”、网络协同制造、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技术,鼓励重点企业开展协同研发。完善制造业创新生态,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探索建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容错保护机制。

建设制造产业集群。优化制造业布局,培育生命大健康、新材料、智能制造等产业集群。加快生物技术研究,发展抗体、重组蛋白、新型疫苗等新型生物技术类药物。建立关键零部件国际国内双回路供应政策体系,前瞻布局符合材料、海洋新材料、汽车轻量化材料等新兴领域。加快智能汽车、智能装备、航空航天等产业关键基础件研发,打造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布局氮化镓、碳化硅为代表的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项目,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入融合。建设全球数字安防产业中心,重点发展视频监控人工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射频识别等新技术的配套终端设备和解决方案。建设海洋科技基地,推动海洋产业规模化。

推进产业配套建设。加强先进标准供给,构建浙江制造标准体系,组建产业技术标准创新联盟。建立健全品牌培育、发展与保护机制。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落实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争取科学研究机构、科技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依法享受进口免税政策。开展浙江制造拓市场“严选计划”专项行动。研究探索国际合作新内容、新规则、新机制,推进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

(六)强化内外合作联动发展

加强自贸试验区与联动创新区联动发展。紧扣全省八大万亿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加强与联动创新区联动试验和系统集成,探索在油气、海洋科技、数字经济、民营经济、智能制造、小商品贸易等领域改革联动协同创新,争取形成一批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改革创新成果。加快联动创新区建设,积极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经验,共享制度和政策红利。鼓励自贸试验区与联动创新区开展平台、产业、项目、人才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推动产业优势互补、协调联动、错位发展。

加强长三角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强与上海、江苏、安徽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加强与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联动,共同探索建设长三角自贸试验区协作区、期现一体化油气交易市场和“数字长三角”。探索在小洋山北侧区域建立长三角自贸试验区协作区,借助临港新片区和洋山特殊综保区政策,强化“两区”在大宗商品交易、保税船用燃料油、高端港航服务、国际贸易加工、离岸跨境金融等领域的直联互动。利用临港新片区数据跨境流动特殊政策,加快发展数字贸易,共同建设数字自贸区。推进上海港、宁波舟山港、连云港、芜湖港协作发展,打造世界级港口集群。

加强全省自由贸易区域联动发展。深化与宁波、杭州、义乌等地在产业发展、项目合作、资源共享上的联动。加快甬舟一体化建设,打破区域壁垒,推进六横、金塘等地产业发展,谋划建设甬舟合作区。谋划推进北向大通道建设,打通宁波、舟山、上海沿海陆路通道,使上海港、宁波舟山港连为一体,形成东部沿海环形集疏散公路网络,推动长三角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探索在杭州等地设立“飞地园区”,推进两地政策叠加、人才共享,推动企业在杭创新、在舟创业。探索与义乌在小商品贸易、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领域联动,提升贸易便利化。

(七)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按照“整体智治”理念,强化数字赋能,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探索新型行政服务中心,推进部门数据轨迹、对接和服务下沉,建设数字自贸区驾驶仓。纵深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纳入服务贸易管理实现。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快推进本外币合一账户试点。推进人才管理改革,探索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差异化流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商事、海事仲裁平台,健全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

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加强风险防范顶层设计,健全风险责任机制。完善与投资规则相适应的过程监管制度,开展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对油气等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实行重点监管。探索跨境数据流动分类监管,开展数据跨境运输安全管理试点。建立健全资金流动监测和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开展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工作,防止非法资金跨境、跨区流动。创新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建设高标准智能化监管平台,探索沙盒监管模式和容错机制。建立全链条信用监管机制,探索信用评估和信用修复制度。

(八)谋划建设自由贸易港

探索建设衢山自由贸易港先行区。衢山岛海岸线长、离岛资源丰富,经济体量小,有利于控制风险,是国内最适合探索实施国际自由港开放政策的区域之一。借鉴新加坡沙盒监管模式,先行先试投资自由、贸易自由、资金自由、人员自由、航运自由等相关深度开放政策,经验成熟后在新片区推广实施。探索发展“离岸经济”,实施对标国际的特殊政策,吸引全球VIE模式(可变利益实体)企业在衢山岛注册,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建设国际滨海新城,打造与新加坡香港类似的国际旅游度假区,为自由进出的国际高端人才提供工作、生活配套。

推动沪甬舟共建自由贸易港。上海、宁波、舟山建设自由贸易港基础条件扎实,具有连接国内外的区位、良好的港口(海、空、陆)、强有力的腹地支撑、良好的营商环境、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等优势。依托强大的港口优势和市场需求,重点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国际航运、海事服务、转口贸易、数字贸易等产业,打造全球资源配置枢纽、全球航运核心枢纽和全球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对照国际自由港标准,探索建立以“一线完全放开,二线高效管住”为核心的境内关外制度体系,实行一体化、封闭式管理,放开区内与境外之间的要素流动限制,对区内与国内市场之间的业务比对跨境业务实施安全高效管理。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境内关外财政税务体系,对自由贸易港内企业在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关税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赋予各片区管理机构建设主体职能,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自由贸易发展。按照“权责明确、管理高效、运转协调”的原则,构建更为完善的管理体制。鼓励相关部门积极主动服务,形成省市县(市、区)一体、部门间联动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自贸试验区与联动创新区统筹协调发展机制,推动解决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动态考核,建立改革的正向激励机制。

(二)强化要素保障

研究依法将下放至设区市级以上城市的省级管理权限下放至资源禀赋相近的区域。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土地、能源、金融、数据等要素倾斜。对从事数字经济、智能制造、新材料、生命健康等关键领域核心产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自贸试验区专项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区内产业扶持、人才引进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益性项目申请地方政府债券,优化资源要素配置。

(三)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131”工作体系,即一个工作专班、信息发布、项目推进、评估推广三个机制和一个集成智库,建立“专班干、周会商、月例会、季通报、争高分”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浙江自贸试验区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完善信息交流、发布机制和项目推进机制,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完善评估推广机制,对建设成效、制度创新、营商环境、最佳实践案例等开展第三方评估。

(四)加大宣传力度

统筹推进自贸试验区和联动创新区宣传工作,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宣传模式,利用世界油商大会等国际性会议,向世界推介浙江自贸试验区和联动创新区。依托浙江省新时代自贸港研究院,积极对接商务部研究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浙江大学等,开展各类学术研讨、培训交流等活动;汇集全国自贸试验区研究成果集,谋划编写自由贸易发展蓝皮书;谋划举办自贸试验区年度高峰论坛暨改革创新案例推介会,发布改革创新案例。


附件:《浙江省国内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十四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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