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钱晓红退休的通知
浙发改人事〔2021〕168号
各处室、委管委(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经委党组研究,批准钱晓红退休。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