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公众意见征求

发布日期:2021-04-06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浙江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

公众意见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有关规定,我委开展了《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修订工作。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初审基础上,形成了《浙江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拟报省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后实施,作为我省政府定价行为的基本依据。根据相关程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1年4月13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委。反馈方式可采取以下两种形式:1.电子邮件:zhouzy.fgw@zj.gov.cn;2.通过邮政将相关材料寄送我委,邮寄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收件人“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企事业单位反馈意见,请注明单位名称、组织代码和联系人、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浙江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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