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031/2021-37902 组配分类: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1-11-05
文件编号:浙发改干〔2021〕33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王哲波等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5 10:08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浙发改干〔2021〕33号

经党组研究决定:

王哲波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免去其政策法规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季文锋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镇发展处处长。

胡向敏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发展处处长,免去其基础设施发展处三级调研员职级。

陈冠俊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建设评估督导处处长,免去其社会建设评估督导处副处长(正处长级)职务。

杨加鸥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处长,免去其人事处三级调研员职级。

张琪璇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建设综合协调处副处长,免去其社会建设综合协调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李胜定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副处长。

余鑫星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处副处长。

宁德军任浙江省能源局规划处(新能源处)副处长,免去其规划处(新能源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以上人员试用期一年。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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