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干〔2021〕33号
经党组研究决定:
王哲波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免去其政策法规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季文锋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镇发展处处长。
胡向敏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发展处处长,免去其基础设施发展处三级调研员职级。
陈冠俊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建设评估督导处处长,免去其社会建设评估督导处副处长(正处长级)职务。
杨加鸥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处长,免去其人事处三级调研员职级。
张琪璇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社会建设综合协调处副处长,免去其社会建设综合协调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李胜定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副处长。
余鑫星任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处副处长。
宁德军任浙江省能源局规划处(新能源处)副处长,免去其规划处(新能源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以上人员试用期一年。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