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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031/2018-33587 组配分类: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浙江省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8-04-25
文件编号:浙发改综体〔2018〕224号 统一编号:
有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3 16:25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

  我委(办)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改革经验基础上,撰写了《2017年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形势分析报告》。现印发给你们,供参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2017年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形势分析报告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上下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培育形成新的增长动力为重点,抓好“三个一批”45项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项目落地生根,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体制机制保障。

  总体判断: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改革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提升,改革工作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局面。总体表现为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突破,撬动各领域改革全方位整体推进。一是以营造最优政务环境为目标,“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取得明显成效;三是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开放型体制机制加快创新,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快形成;四是以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为核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入推进,要素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五是以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为载体,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创新机制建立健全,发展协同性可持续性稳步提升;六是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改革试点推进机制更加完善,一批引领性、标志性的重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在全国复制推开,成为浙江改革答卷的耀眼亮点。

  一、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的“放管服”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进展与成效

  ——“最多跑一次”彰显浙江改革新担当。围绕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环境最优、群众获得感最强省份目标,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省市县三级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分别占同级总事项数的95.7%、95.3%、93.9%,全省“最多跑一次”实现率达到87.9%。全省各地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物理整合全面完成。全省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全面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实现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建成运行。“最多跑一次”改革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达94.7%,得到国务院表扬通报,获中央深改组点赞。

  ——行政审批流程和服务进一步简化优化。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从2016年的516项减少到459项,部分省级部门实现“零审批”。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省级具有审批权的42个部门791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标准化服务指南和流程图,完成行政审批流程改造。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全省统分结合的“浙江网上中介超市”正式上线。

  ——企业投资项目审批跑出加速度。在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零土地”技改等改革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施工图联合审查、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改革,一般项目图审时间从55天压缩到15天以内。实施20个领域“证照联办”、12个事项“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办理时间从30—50个工作日压缩到1—7个工作日。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将环评、能评纳入区域统一办理事项范围。

  ——政府数据共享搭建新机制。出台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分两批发布省级公共数据共享清单,开放57个省级单位3600余项数据共享权限,共享数据调用量达1100余万次,个人综合库、法人综合库、信用信息库数据归集基本完成。开发浙江政务服务网“一窗受理”平台。积极推行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省市县可网上办理事项的开通率分别达到85.9%、84%、85.2%。

  ●试点与突破

  ——衢州市打造全省“最多跑一次”先行者。在全省率先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试点,将行政权力事项整合为6大板块,建立“1+12”服务标准。率先推出施工图“多审合一”、区域能评环评等“多评合一”、建筑工程审批“多测合一”。率先推出不动产权属与居民电水气联动过户等改革举措。截至年底,全市97.4%的已梳理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群众办事平均少跑3个窗口、提交材料减少10份以上、中介服务时间缩短50%,群众满意率达到99.9%。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现场会等多个配套改革项目现场会、全国座谈会在衢州召开,复制推广衢州改革经验。

  ——德清县推出全省首块“标准地”。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事前定标准、事后管达标、亩产论英雄”的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试点。政府提前实施区域能评、区域环评、水土保持等区域评价。通过建立投资强度、容积率、亩产税收、能耗等控制指标体系形成项目准入条件。企业拿地后通过“一窗服务”即可开工,建成投产后按照法定条件和既定标准进行验收。目前两宗工业“标准地”已成功出让并开工,企业从拿地到开工仅用2个多月,时间缩短了一半,主要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95%。

  ——诸暨市率先实现“一证通办、一码通用”。建立“一证通办、一码通用”系统,本地居民仅凭身份证就可办理涉及社保、公安、民政等13个部门的209项行政审批事项,占全市涉民事项办件量的80%。减少证明材料298个,平均办理时限缩短50%以上。该应用在全市推广并延伸至各镇村,全市共62个村(社区)已可办理48个高频率涉民事项。有效实现政府数据“一库”管理,市民办事一网通办、城乡通办。

  ——杭州市全国首推“一网通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基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通过数据共享整合的备案、审批事项,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许可类事项,实行证照联办。该项改革目前涉及多证合一事项清单17项、证照联办类事项清单27项,均为办理量最多、受益面最广事项,占商事登记总审批量的80%以上。事项实行清单式动态管理,分批实施,逐步推进,建设互联互通信息网络实现“一网通办”。

  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新旧动能转换取得明显成效

  ●进展与成效

  ——“三去一降一补”取得新成效。全省累计淘汰和改造2690家企业落后产能、整治“脏乱差”“低小散”企业(作坊)4.7万家、处置“僵尸企业”404家。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7.4个月。规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不良贷款率1.64%,比年初下降0.53个百分点。企业减负担降成本35条政策措施全面落地,省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全年减轻企业成本1250亿元。21项重大工程、1700多个补短板重点项目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投资分别增长67.3%、19.4%、31.7%。民生支出增长10.3%,占财政支出比例达77%。

  ——创新平台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协调推进,全省国家级高新区达8家。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高层次创新平台涌现,之江实验室、阿里巴巴达摩研究院相继挂牌成立,西湖大学申办报告提交教育部审批,阿里巴巴入选首批4个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首个海外eWTP试验区全面启用。“两市两县”全面创新改革深入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新增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3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6家。

  ——产业转型提升发展机制不断创新完善。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全国首个与工信部签订《共同推进“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推进宁波、湖州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和8个“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试点示范县(市、区)建设,建立起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推进机制,11个重点工程和11个重点发展领域实施工作开局良好。深入实施“10+1”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推进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和小微企业园区建设。制定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服务业“四大经济”创新发展等行动方案,出台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等政策意见。新建杭州经济开发区等20个省级“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22个省级信息经济发展示范区和21个信息经济类特色小镇呈良好发展态势,中国(杭州)人工智能小镇、宁波大数据产业基地正式开园,乌镇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扎实推进。

  ——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成果显著。“浙江制造”标准提档,7大标准体系全面构建,制定“浙江制造”标准129项,全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发布首批37家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数量全国第一。开展传统产业对标提标行动,已实施221个团体标准,带动技改项目近3000项,技改资金近120亿元。制定实施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地方标准。发布全国首个政务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省级地方标准。义乌创建全省首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省部共建金砖国家标准化研究中心。

  ●试点与突破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诸暨、乐清、温岭、永康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点实施已满2年,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完成对5大试点的改革成效评估。试点成效明显、亮点纷呈,在探索实施“房票”“地票”政策、多措并举化解企业“两链”风险、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着力点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形成19条成熟经验,向全省复制推广。

  ——之江实验室挂牌成立。2017年9月6日,开放协同、混合所有制的新型科研机构——之江实验室在杭州余杭区未来科技城“人工智能小镇”正式挂牌成立。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关于支持之江实验室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挥浙江体制机制的活力和优势,赋予新型科研机构先行先试的相关权利。之江实验室以“一体、两核、多点”为组织架构,围绕人工智能和网络信息领域,努力汇聚一批全球顶尖的研发团队,取得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重大共性技术成果,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

  ——绍兴市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试点效益明显。编制绍兴市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试点实施方案和五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试点实施方案,分行业、分区域制定安全、环保、税收管控标准。制定发布印染、黄酒、珍珠产业团体标准。对全市336家印染企业、299家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整治提升,关停印染企业151家、化工企业117家。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等3个分行业省级试点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市传统产业产值、销售、利润和税金均实现两位数增长。

  ——仙居县域绿色化发展改革入选中国改革年度案例。仙居是全省首个县域绿色化发展改革试点县,绿色化发展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发布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构建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实施全域绿道网、生物多样性碳汇交易制度、全域河道“河长制”以及绿色创建标准等,实现城乡空气质量(PM2.5)监测系统全覆盖。仙居绿色化发展指数已达89.9分,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仙居绿色发展仙居论坛,并入选中国改革年度案例。

  ——特色小镇成为浙江金名片。制定全国首个特色小镇验收命名办法,完成首批2个省级特色小镇命名,发布全国首个特色小镇评定地方标准。公布第三批35个特色小镇创建对象和第二批18个培育对象名单,形成64个省级培育小镇、106个省级创建小镇、2个省级特色小镇的梯度建设格局。106个省级创建小镇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45亿元,其中特色产业和民间投资分别占79.8%和71.9%。一大批顶尖项目、一大批国省千人才和创业“新四军”落户特色小镇,如云栖小镇集聚了国千人才12人、全国70%以上的云计算和大数据工程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联合发文肯定和推广我省特色小镇建设经验。

  三、开放型体制机制加快创新,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的全面开放形成新格局

  ●进展与成效

  ——“一带一路”倡议枢纽加快打造。出台打造“一带一路”倡议枢纽行动计划、关于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的若干意见等。金甬铁路、舟山绿色石化、波音飞机、中澳现代产业园开工建设。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成功挂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现代航运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今年以来全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货物贸易总额、服务贸易出口额和对外投资总额分别达到了7200.4亿元、521.3亿元和27.1亿美元,占全省的比重为31.1%、24.7%和32.4%。

  ——海洋港口一体化改革成为全国标杆。宁波舟山港和其他沿海港以及义乌国际陆港完成资产整合,省海港集团成立南北两翼区域集团公司和内河港口发展公司,统筹推进全省沿海港口合理布局与管理运营,港口一体化发展效应凸显,全省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长9.6%,宁波舟山港成为全球首个货物吞吐量突破10亿吨的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跃居全球第四。我省港口一体化改革发展经验获交通运输部发文推广。

  ——国际产能合作机制不断完善。编制实施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已在境外建立6个经贸合作园区,其中国家级园区4个,占全国总数1/5,位居全国首位。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新增4家国际产业合作园,累计建成19家。启动杭州、余杭、嘉兴、嘉善、柯桥、浦江等6家开发区海外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试点工作。成立浙江省境外投资企业服务联盟和浙江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全省以并购形式实现的境外投资项目118个,并购额53.9亿美元。

  ——更高水平参与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印发实施《浙江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与兄弟省市联动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小洋山港区浙沪开发合作。出台浙江省参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实施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参加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签署交通、能源、科技等10个专题合作一揽子协议,以及关于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民航协同发展打造长三角世界级机场群合作协议。嘉兴市设立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出台嘉兴市创建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行动计划。

  ●试点与突破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区实现多种制度创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分别获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复实施。出台全国第三批自贸区首个地方性法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围绕油品全产业链投资便利化和贸易自由化,成功复制前两批自贸区119项改革经验,出台291项支持政策,建立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管理、跨港区供应、业务操作规范等制度。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空港分区获国务院批复。黄泽山国际油品储运基地等建设加快。组建自贸试验区国际咨询委员会和研究院,建成自贸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召开首届世界油商大会,签约重大项目20个,协议涉及总金额573.7亿元。

  ——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取得新突破。江海直达运输取得新进展,2万吨级江海直达首制船建成接水,成立江海直达散货运输队公司。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江海联运信息中心成功获批,用户量超过9万家,累计交换江海联运数据超过60万条。浙江海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海事法律服务中心挂牌运作。与马鞍山、武汉、重庆等多个港口城市开展合作,共同提升江海联运新成效。

  ——“义新欧”领跑中欧班列。省政府成立中欧(义新欧)班列工作协调小组,印发推动“义新欧”班列做大做强实施方案,推动“义新欧”运营平台重组,引进华融资产、圆通速递战略投资者。 “义新欧”已开通9条运输线路、设立4个沿线分支机构、8个海外仓和5个物流分拨中心,辐射34个国家。2017年全年班列往返运行168列,发送14910个标箱,同比增长84.3%。“义新欧”中欧班列已成为全国运行线路最多、市场化程度最高、运行效率领先的中欧班列。

  ——“一带一路”捷克站启动建设。印发“一带一路”捷克站建设推进方案,完成团队组建、项目选址前期调研等工作,与捷克相关部门进行了初步探讨。义乌市联合圆通速递、“义新欧”运营主体、中资机构、海内外浙商等资源及捷铁公司等外方主体共同推进相关建设。先行启动义新欧货运站和圆通物流项目,谋划建设浙江捷克小镇,积极申报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

  ——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创建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出台实施。“16+1”经贸合作示范区写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达佩斯纲要》,12个跨境电商线下园区先后设立,甬金铁路初步设计获批,临空经济示范区已报国家发改委,中意(宁波)生态园、中捷国际产业园等建设加快,宁波中东欧国家引智工作站、技术转移中心成立。宁波舟山港已开辟“一带一路”集装箱航线80余条,全年航班增至近5000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教协同联盟成立,吸引近3千名沿线国家学生来宁波交流学习。宁波参与承建的保加利亚索菲亚中国文化中心成为我国在中东欧建立的第一家中国文化中心。

  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入推进,要素服务支撑实体经济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进展与成效

  ——重点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出新举措。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运营平台,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省石油公司、省机场集团相继挂牌成立。省能源集团、省交通集团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获批开展国家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制定出台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细则,发布78个PPP示范项目名单,11个项目入选全国第四批PPP示范项目且投资额全国居首。杭州庆春路隧道列入国家首批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杭温铁路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框架方案和PPP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获批实施。

  ——“亩均论英雄”改革进入全面深化阶段。出台关于全面深化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全省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下用地5亩(含)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全覆盖”,并开展设区市、县(市、区)、31个制造业行业综合评价。89个县(市、区)全部执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全年减免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28.5亿元,征收差别化电价13505.88万元、差别化水价1570万元、差别化排污费11900万元,征收的费用全部用于支持企业转型发展。2016年度,全省规上工业企业实现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分别为19.1万元/亩、101.6万元/亩、20.9万元/人、1.4万元/吨标煤、246.0万元/吨和1.43%,分别同比增长15.7%、8.2%、8.9%、5.5%、113.5%和5.9%。同时,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将综合评价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所有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和房地产开发)以及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小微企业园区、特色小镇(不含历史经典产业特色小镇),并首次提出设立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规范指南。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制度创新力度不断加大。制定实施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推进绍兴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全省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96家,其中境内新增87家、占全国近20%。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全面启动,加快推进首批省级12个、市级67个重点项目建设。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继续深化,改革成效获李克强总理等领导批示肯定。温州金融综合改革五年任务全面完成,通过第三方评估并获得专家组高度评价。宁波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新落地保险创新项目37个,保监会专门出台试验区一揽子支持政策。

  ——土地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机制进一步创新完善。创新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建立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的“补改结合”制度,加大省统筹和跨市指标调剂管理,保障重点基础设施、民生类项目以及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产业类项目顺利落地。创新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在杭州市富阳区、义乌市试点基础上全省全面实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宁波、德清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价格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推进电价制度改革,降低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2.22分钱(含税)。扩大用电直接交易试点,全年交易量达930亿千瓦时,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达30.13亿元,规模成效居全国前列。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和售电侧改革试点,核定我省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水平。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城市门站和电厂门站价格0.1元。

  ——财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更加完善。出台关于实施促进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通过财政体制、税收支持、产业基金、政府采购等“一揽子”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设立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2017—2019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8亿元,选择18个工业大县(市、区)连续给予支持。省财政安排9000万元支持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健全财政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体制机制,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531X”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要成果。出台了《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印发了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引,基本建立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全面推行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增法人和其他组织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推进省信用平台信息归集,已归集2816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及941项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完善联合惩戒机制,设区市黑名单平均覆盖领域超过20个,省级层面23个行业出台实施黑名单制度。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日均查询量20万次,累计突破2亿次。

  ●试点与突破

  ——湖州市、衢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制定省级和湖州市、衢州市两个层面行动计划,建立绿色项目清单、绿色金融政策清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清单。湖州率先探索建立全国首个区域绿色金融统计指标体系、绿色银行评价办法、绿色专营机构评价标准。全市35家银行机构共开发绿色金融产品94只,绿色信贷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比重达24.38%。衢州市加快推进绿色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签订全国首单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综合责任保险。

  ——我国首条民营控股高铁杭绍台城际铁路开工建设。省政府批复杭绍台城际铁路PPP合同方案,省发改委批复全线初步设计。2017年9月11日,杭绍台高铁PPP项目签约仪式在杭州召开。12月21日,杭绍台铁路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召开,标志杭绍台铁路PPP项目公司正式成立。12月28日,杭绍台铁路重要控制性工程(椒江特大桥、东茗隧道)开工建设,开启民资控股铁路的先河。杭绍台高铁PPP项目作为全省唯一改革样本载入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大事记。

  ——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浙江占全国四分之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首批12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我省杭州市、温州市和义乌市入选,数量占全国四分之一。在创建中杭州市总评成绩位居榜首,首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在杭州召开。温州创建“信易贷”等国家试点,全国地市级综合信用指数排名第三位。义乌作为全国获批的县级示范城市,以市场和外贸为特色,建立市场分类监管机制和外贸风险防范体系。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工作亮点纷呈。宁波市、德清县试点工作得到国土资源部充分肯定。宁波市出台了允许土地分割转让、实行政府优先收储等10条突破性大、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镇海区率先允许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出让方式取得的科教、医卫慈善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设立抵押权。宁海县允许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已有12家企业获准办理分割转让。慈溪市建成首个工业用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目前已办理交易备案111宗。德清县对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建立“府院联动”、涉地国有资产处置共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分割转让管理、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调节等五项机制,厘清“以地为主”“以房为主”“司法处置”三种交易模式,分类明确部门职责、处置程序,进一步简化环节,提高交易效率。

  五、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建立健全,发展协同性整体性可持续性稳步提升

  ——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机制加快建立。编制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建设行动计划,建立区域重大改革统筹推进、高能级平台统一规划建设、交通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等新机制。以“大花园”建设为导向,出台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政策,实行与“绿色指数”挂钩分配的生态环保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省内领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成立浙江省推进都市区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编制四大都市区规划纲要,成功列入建设部城市总体规划改革试点省,2017年全省城市化率达到68%。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推进。出台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湖州市及富阳等9个县(市、区)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深化农技人员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推进全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省创建。全面构建省市县乡四级农合联体系,成立浙江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全面启动新一轮国有农场改革。推进德清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集成示范试点。

  ——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调整完善户籍迁移政策,实施因城而异分类有序的落户政策。调整浙商华侨海外高层次人才等落户政策,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出台关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省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补助等机制,进一步加快全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再添新亮点。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保证率95%,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顺利。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持续推进,全省承包地流转率达55.4%。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稳妥推进。林业股份制改革试点在临安等11个县(市、区)启动实施。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全面完成。江干区等7个县(市、区)列入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覆盖率95%以上。

  ——小城市培育试点迈出新步伐。公布第三批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名单,试点镇从43个扩大到69个,编制实施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小城市培育提质扩量迈上新台阶。60个试点镇全年(不包括9个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的县城)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411亿元、地区生产总值5447亿元、税收收入598亿元,持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试点与突破

  ——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加快推进。推进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出台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方案,编制形成省级空间规划大纲,推进技术规程和信息平台建设,已基本形成4个技术规程,完成信息平台数据库建设。选择8个市县先行编制空间规划,目前各先行市县已基本完成“三区三线”划定,正在全力推进空间规划编制,加快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打造“大花园”最亮的金名片。在开化县试点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工作,制定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年度工作要点,厘清林权改革、要素配置、跨越合作等重点“任务清单”。理顺管理体制,3月20日钱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以“区政合一”的模式开展管理运营。探索林权改革,资源权属得到明晰。生态移民工作加快推进,探索按照市场评估价值等价置换方式,以国有林场林地林权置换集体林地林权,实现了“林随人走”。明确财政支持政策,实施生态奖惩,资金保障更加有力。开展与江西婺源、安徽休宁两地跨区域合作工作,推进基于生态系统完整性的跨区域管理课题研究。编制印发《钱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总体规划(2016—2025)》,强化规范管理,生态保护从严从紧。

  ——打造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浙江样本。2017年,义乌市、德清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多项制度成果上升为国家政策,多条修法建议被《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采纳,4月25日—26日,全国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现场交流会在德清县召开,义乌市、德清县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10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成效突出县(市)。德清县全面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现扩面增量,截至目前,德清县已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168宗,面积1270.16亩,土地成交金额2.58亿元,集体收益2.11亿元,惠及农民10余万人。义乌市已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21宗,面积114.25亩,土地成交价款9173.87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7000余万元。义乌市率先提出并实践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完善宅基地有偿退出、有偿调剂和有偿选位机制,建立全国首个农村宅基地基准地价体系,建立宅基地农房抵押贷款风险处置机制。截至目前,义乌市已累计办理农房抵押担保贷款137.9亿元,其中宅基地抵押贷款22.9亿元;有27240户农户交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8.35亿元,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和贷款金额均位居全国33个试点地区前列。

  ——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成功创建。省政府印发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总体方案,全面启动“1+1+10+30”创建行动计划。“创新区十大行动方案”全面实施,首批30项重大任务全面推进。按照省市县共建原则,衢州市先后与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和省农业厅签署了厅市合作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无水港建设以及农业绿色发展等相关协议。

  ——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经验全面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发展改革方案,省委出台全力打造“特富美安”新县域的意见,嘉善示范点建设进入复制推广和深化的新阶段。嘉善在全省率先实现不动产登记与电水气网跨行业联动过户,成为全省首个完成“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项目备案工作的县(市、区)。深化上海自贸区嘉善项目协作区建设,累计成功复制实施自贸区改革创新制度8项。全域土地整治率先在全省启动。嘉兴市发文推广嘉善示范点发展改革十条经验,浙江省委出台关于学习推广嘉善经验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增创县域发展新优势的指导意见,总结推广5条嘉善经验,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连续3天播出嘉善县域科学发展典型报道。

  六、改革试点推进机制不断完善,从“盆景”变“风景”的局面加快形成

  ——试点台账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对147项经济体制领域改革试点进行了全面总结梳理,确定“推广一批、保留一批、归并一批、停止一批”清单,制定2017年经济体制领域省级及以上重大改革试点台账。建立试点台账统筹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加强对国家有关部委及省级有关部门试点的统筹管理,按照“四个一批”要求定期更新调整试点台账。

  ——试点准入退出制度更加规范。研究制定浙江省经济体制领域重大改革试点管理办法(试行),健全改革试点认定、准入退出、备案管理、评估推广等全流程管理机制。建立改革试点项目库,赋予每个试点编码。凡未申请编码的,一律不得列入试点。凡新增的试点,严格按照流程做好报备管理,做到批复一个、报备一个。对长期未有实质性进展、名存实亡的试点,予以注销退出。

  ——试点复制推广效应充分显现。按照“成熟一批、总结一批、推广一批”的工作思路,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65项试点经验已在全省或全国复制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全面创新改革、仙居县域绿色化发展等20项改革试点在总结评估基础上,正在进一步提炼完善试点经验。各区域、各领域改革试点全面播种、次第开花,“盆景”变“风景”的局面加快形成。

  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对照改革强省的目标、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书,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一些重要领域的改革仍需进一步发力。主要表现在:“最多跑一次”改革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牵引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营造最佳营商环境仍需加快补齐短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向纵深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还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开放体制、区域协调统筹发展机制、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等仍待完善,重大改革谋划创新有待加强,等等。改革没有完成时,改革只有进行时,浙江改革仍需要在诸多议题上深入推进。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和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与新一届政府工作的关键之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突出“改革强省”工作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强化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供给,着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构建“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质量高、效率优、创新强、体制活、协调性好的具有鲜明浙江特点的现代化经济体系,为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动力支撑和制度保障。

 


附件1  

 

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主要政策一览表

 

序号

政策名称

文号

1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7〕16号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浙江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复函

国办函〔2016〕100号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浙江省开展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建设方案的复函

发改投资〔2017〕1687号

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发展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改地区〔2017〕278号

5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的若干意见

浙政办函〔2017〕7号

6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政发〔2017〕5号

7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政发〔2017〕6号

8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17〕15号

9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22号

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26号

1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17〕27号

12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28号

13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的复函

浙政办函〔2017〕19号

14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政发〔2017〕9号

15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浙政发〔2017〕11号

16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政发〔2017〕12号

17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批复

浙政函〔2017〕38号

18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等60个中心镇和淳安县千岛湖镇等9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小城市培育试点三年(2017—2019年)行动计划的复函

浙政办函〔2017〕38号

19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43号

2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

浙政发〔2017〕22号

21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浙政发〔2017〕23号

22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

浙政办发〔2017〕48号

23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绍兴市开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试点的批复

浙政函〔2017〕62号

24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53号

25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促进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52号

26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

浙政办发〔2017〕57号

27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能评+ 区块能耗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

浙政办发〔2017〕61号

28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50号

29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72号

3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17〕74号

3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务诚信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75号

32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首批省级特色小镇的通知

浙政发〔2017〕28号

33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政发〔2017〕29号

34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之江实验室的通知

浙政发〔2017〕33号

35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91号

36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94号

37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分行业省级试点名单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97号

38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100号

39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浙政函〔2017〕97号

4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

浙政发〔2017〕39号

41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通知

浙政发〔2017〕40号

42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绍兴市柯桥区开展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的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函〔2017〕67号

43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打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组合拳的若干意见

浙政办发〔2017〕117号

44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浙政办发〔2017〕119号

45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118号

46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函〔2017〕79号

47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温铁路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和PPP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

浙政办函〔2017〕80号

48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服务业“四大经济”创新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7〕133号

49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处置“僵尸企业”的若干意见

浙政办发〔2017〕136号

5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省国际强港的若干意见

浙政发〔2017〕44号

51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

浙委办发〔2017〕2号

52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委办发〔2017〕30号

53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银发〔2017〕153号

54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绍兴市开展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试点的复函

浙政办函〔2017〕70号


 

 

附件2

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大事记

 

  1月4日,我省宁波、绍兴两市入选国家首批通用航空综合示范区。

  1月9日,浙江省被纳入全国省级空间规划试点省。

  1月25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审议2016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革工作总结、2017年改革工作要点和各专项小组工作计划,研究部署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2月9日,我省第一家省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2月9日,经国务院审定,国家发改委印发《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发展改革方案》。

  3月2日,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2017年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3月13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

  3月29日,省政府同意嘉兴市设立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

  3月30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企业减负和“最多跑一次”两项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领衔的重大突破改革项目有关情况汇报。

  3月31日,省政府举行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问题。

  4月1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暨建设动员大会举行。

  4月12日,全省“最多跑一次”座谈会在衢州召开。

  4月17日,工信部批复同意湖州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湖州市成为我省第二个试点示范城市。

  4月19日,我省发布《2016年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形势分析报告》。

  4月27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5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正式批复支持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

  5月10日,省委书记车俊在舟山调研并主持召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5月24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5月27日,省政府举行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及《绍兴市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试点实施方案》。

  5月31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绍兴市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试点实施方案、德清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集成示范试点方案等。

  6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等部分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升级。

  6月23日,省政府举行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全面推行“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

  6月28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印发《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清理后,浙江省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涉企零收费。

  6月30日,袁家军省长主持召开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暨“放管服”改革推进会。

  7月3日,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挂牌成立,标志着全国首个省级轨道交通统一运营管理平台在浙江成立。

  7月3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贯彻落实八部委文件精神 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进新一轮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

  7月18日,我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

  7月30日,省政府发布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8月1日,浙江政务服务网一体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嘉兴市、柯桥区率先上线运行。

  8月2日,全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嘉善县召开,会上公布浙江省级特色小镇第三批35个创建名单及第二批18个培育名单。

  8月3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听取了“最多跑一次”改革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总体方案等。

  9月5日,省政府正式批复设立宁波“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试验区。

  9月6日,我省成为国家电力现货市场首批试点。

  9月6日,之江实验室在杭州余杭区未来科技城“人工智能小镇”正式挂牌成立。

  9月13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空港分区。

  9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我省开展投融资模式创新试点。

  9月25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等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绍兴市柯桥区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实施方案等。

  10月9日,省政府召开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发布“凤凰行动”计划,袁家军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10月11日,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复制推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

  11月1日,绍兴市上市公司引领产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试点获省政府办公厅正式批复。

  11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11月10日,省政府举行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关于加快“僵尸企业”处置的若干意见》、《关于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的若干意见》。

  11月17日,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揭牌仪式在杭州举行,标志着浙江民航发展踏上新征程。

  11月23日,全省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杭州市萧山区成功举办。

  11月29日,第四届世界浙商大会在杭州召开,大会规模为历届之最。

  12月6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关于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建设行动计划编制工作。

  12月12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行动计划、打造“一带一路”倡议枢纽行动计划编制工作。

  12月16日,首届钱塘江论坛在杭州举行,车俊书记出席会议并致辞,袁家军省长作主旨演讲。

  12月21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审改办在湖州德清县召开全省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现场会。

  12月22日,十四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举行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做好我省重大改革试点复制推广工作意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指导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发改委“一窗服务”和“标准地”德清试点实施方案等。

  12月23日,我国首条民间投资控股建设的杭绍台铁路正式开工建设。

  12月25日,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召开,指出浙江要率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成为排头兵,提出着力推动“五个转换”。

  12月27日,省政府召开盐业专题会议,明确省盐业集团不再挂省盐务管理局牌子,省级层面盐业政企分开按期完成。

  12月29日,浙江网上中介超市正式上线,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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