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6-17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温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温发改农〔2020〕53号)收悉。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受我委委托对项目进行评估并提交了评估报告(浙规划院咨〔2020〕1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报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项目是温州市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提高优质水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承担温州市城镇供水应急备用水源的功能,实现珊溪水库水源、泽雅水库水源、瓯江引水水源“互为备用”的供水格局,承担温瑞平原灌区的灌溉用水任务,同时对改善温瑞平原河网流动性、巩固和提升温州市平原河网水质水环境治理成果、增强平原河网防汛调度灵活性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本项目已列入《浙江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项目名称

温州市瓯江引水工程

项目代码:2019-330300-76-01-054386-000

三、工程任务、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任务:城市应急备用供水、灌溉、河网生态补水及防洪排涝。

项目位于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和瓯海区。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输水主干线路60.7千米,沿线设取水泵站2座(新建1座,改建1座),加压泵站1座;工程平均引水流量25立方米每秒,年引水量7.43亿立方米。

四、项目用地及拆迁安置

根据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预审意见,工程建设拟用地15.3031公顷。至规划设计水平年需搬迁人口25户102人,涉及生产安置人口321人,涉及各类房屋拆迁面积5815平方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50336万元。建设资金除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的40%作为项目资本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筹集,60%由建设单位向金融机构融资筹集。

六、项目法人及建设期

项目单位为温州市瓯江引水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项目总工期为60个月。

七、项目招投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和原材料采购等,采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

建议下阶段进一步完善工程运行条件及调度原则,进一步优化输水线路、主要建筑物布置、结构设计和泵站设置方案等,完善工程设计方案。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批。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6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