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图标 当前位置: 首页
>发展改革工作 >投资管理和项目推进 >重点项目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0年省重点建设及预安排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3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浙发改基综〔2020〕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省重点建设及预安排项目计划印发你们。2020年共安排省重点建设项目670个,总投资3048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150亿元;安排省重点建设预安排项目46个,总投资3344亿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0号)和打赢疫情防控战的有关要求,深化对标亮灯机制,开展互学互审工作,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做好各类要素保障,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实施,力争提前完成重大建设节点,确保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续建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新增项目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开工建设;预安排项目要加强前期工作推进力度。


附件:1.2020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形象进度计划

   2.2020年省重点建设预安排项目计划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发改委、重点办,各县(市、区)发改局(委)、重点办,省重点建设项目单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印发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