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省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贷款

发布日期:2020-02-21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4号)要求,为加强重大项目要素保障,省发展改革委、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建立融资总量不低于500亿元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申报指南如下:

一、总体目标

发挥开发性金融在关键时期对我省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撑作用,加强对我省2020年6月底前开工和续建的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的融资保障,大力支持金融扶贫、科技创新、小微企业转贷以及有条件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我省有效投资平稳增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保障。

“两个优先”:优先支持疫情防控国家重点名单企业,优先向疫情重灾区项目倾斜。

二、 支持项目范围

对于纳入以下范围的重大项目,可以申报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融资支持。

1.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铁路、公路、机场、港口、亚运会配套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2.补短板项目。包括公共卫生、生态环保、防灾减灾、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等项目。

3.重点产业项目。包括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制造及封装、5G通讯网络以及数字化改造等重点产业;健康医药、数字安防、绿色化工、高端装备等先进制造业项目。

4.疫情防控国家重点企业名单的项目。

5.其他符合应急专项融资支持条件的项目。

三、政策支持内容

对于纳入应急专项融资支持的项目,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在以下方面提供最优政策支持。

1. 提供团队专项服务。国开行浙江省分行成立应急专项领导小组,建立十个应急专项项目工作推进小组,主动下沉服务,上门精准对接。

2. 优化审批流程。开辟优先审批、急事急办、减利让费的绿色通道,优先开展项目入库、客户准入、信用评级等内部工作流程,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快授信审批进度,提升工作效率。

3.扩大贷款规模。对应急专项融资项目,在贷款规模上给予专项保障,优先满足符合授信和发放贷款条件的项目资金需求。

4.提供最优授信条件。对疫情防控国家重点名单内企业提出的防控疫情所急所需贷款,原则上在企业提出需求后2天内实现发放。对其他应急专项融资项目,在准入要求、信用结构等方面给予开行政策允许内最优条件支持。

5.提供优惠融资利率。对疫情防控国家重点名单内企业提出的防控疫情所急所需贷款,按照央行再贷款政策,给予最优惠利率。

对生态环保、地下管廊、科技创新及研发、清洁能源、集成电路和配套产业等领域符合抵押补充贷款资金(PSL)运用标准的项目,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

对其他应急专项融资项目,给予国开行政策允许内最优融资利率支持。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1. 基本条件。申报项目原则上要求投资规模10亿元以上(除疫情防控国家重点企业名单的项目外),已完成项目赋码及规划、可研、环评、土地等审批手续,融资主体具有稳定经营性现金流并已实现市场化运营,符合省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融资支持项目范围。

2. 申报主体及流程。按照项目属地原则,以各设区市发改部门、省级单位为主体申报。

——地方项目。项目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表》,由市级发改部门负责汇总、把关,并通过浙江省重大项目库(http://xmgl.zjdpc.gov.cn)统一申报。

——省级项目。省级单位通过浙江省重大项目库(http://xmgl.zjdpc.gov.cn)直接申报。

3. 时间要求。分批次滚动申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报送第一批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融资项目清单。

五、咨询电话

赵海翔   省发改委投资处          0571-87052724

杨   薇   国开行浙江省分行评审处  0571-81686596

周桃勤   国开行宁波市分行规划处  0574-83872147

方小艳   省发展改革委信息中心    0571-8511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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