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设计〔2019〕104号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关于请求审批浙江大学农业科技创新试验中心初步设计的函》(浙大发基〔2019〕14号)收悉。根据教育部教发函〔2018〕51号文批复内容、专家及部门联审意见、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等材料,经研究,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二、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人工气候室、温室、网室、植物工厂、试验农田及配套设施。
三、总平面布置及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总平面布置方案。人工气候室、植物工厂位于项目东北部;温室和网室分布于项目北部;试验农田位于项目东南部;配套设施中,控制中心、生态生保气候室、土壤晾晒、生态型学术交流中心、生态处理中心及垃圾站等均位于项目东北部;教学实验中心及标本馆位于项目西南部。
2.单体设计
人工气候室、温室、网室为地上一层轻钢结构,主要功能为配合教学科研进行植物的培育和试验。
植物工厂及配套综合控制中心、生态生保气候室为地上一层钢框架结构建筑,主要功能为植物无土试验培育空间及项目整体综合控制。
配套教学实验中心为地上两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一层部分为展示空间,二层为展品技术维护及教学空间。
标本馆为地上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主要功能为教学实习昆虫、土壤标本的存放、展示。
配套生态处理中心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为农田试验废料的处理和再利用。
3.交通组织
现状及规划道路共有三横两纵五条道路,即场地四边的四条道路及一条横穿地块中央的道路及桥梁。
以西行河为界,西行河东侧设施试验区及农田试验区入口设在区块东侧的规划道路上,西行河西侧设施试验区及教学试验区入口均设置在区块西侧道路上。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总建筑面积16921平方米。
五、概算
项目核定概算为110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浙江大学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行筹措解决。
六、其他
1.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教学、实验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核定概算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9715 | |
1 | 建筑安装工程 | 6580 | |
2 | 场区智能化工程 | 262 | |
3 | 室外总图及其他配套 | 1873 | |
4 | 原有河道整治及两岸景观绿化 | 1000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761 | |
1 | 建设管理费 | 417 | |
2 | 可行性研究费 | 16 | |
3 | 工程检测费用 | 20 | |
4 | 勘察设计费 | 133 | |
5 | 环境评价费 | 10 | |
6 | 节能评估费、审查费 | 3 | |
7 |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 2 | |
8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68 | |
9 | 工程保险费 | 19 | |
10 | 市政公用设施费 | 60 | |
11 | 水保工程措施费 | 13 | |
三 | 预备费 | 524 | |
总投资 | 11000 |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8-000030-82-01-00075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