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批复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地下室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发布日期:2020-02-20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浙发改函〔2020〕3号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要求重新审批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地下室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机事函〔2019〕11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教育基础设施条件,满足教职工活动需要,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等有关规定,同意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地下室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017-330000-82-01-002392-000。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改造建筑面积为106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室内幼儿游泳池和教职工活动场所。

三、项目建设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胜路规划二号之路浙江省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

四、项目估算投资:项目总投资约483.77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省财政安排。

五、项目建设单位: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六、项目工期和招投标:项目工期12个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改造不得改动主体建筑框架结构并要采取加固措施,具体改造方案需经职能部门同意后在确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各项专业设计要求,未经消防部门及其他监管部门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七、其他:项目予以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3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7-330000-82-01-002392-00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