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02-20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浙发改农经〔2020〕9号


平阳县发展改革局:

《关于要求审批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平发改投资〔2019〕182号)收悉。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受我委委托对项目进行评估并提交了评估报告(浙规划院咨〔2019〕5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报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二期)是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整个鳌江流域规划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将有利于提高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能力,同时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本项目已列入《浙江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项目名称

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二期)

项目赋码:2017-330326-76-01-086635-000

三、工程任务、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任务以排涝为主,兼顾改善水环境。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萧江闸站(即萧江水闸和萧江泵站全部新建)和夏桥泵站,萧江水闸规模为3孔×6米,设计流量为195 m³/s,萧江泵站设计流量为40m³/s,夏桥泵站设计流量为100m³/s。

四、项目用地及拆迁安置

工程拟征地61.12亩。到规划水平年涉及生产安置人口6人,不涉及搬迁人口。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5887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省财政将按核定投资的30%给予补助,其余由平阳县、苍南县自筹解决。

六、项目法人及建设期

项目法人为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总工期为36个月。

七、项目招投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和原材料采购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批。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9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7-330326-76-01-0866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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