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嘉兴湖州片区列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

发布日期:2020-01-03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城镇处 浏览次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9〕1947号),正式提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和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我省嘉兴湖州片区列入名单(全国共11个),试验范围确定为嘉兴市、湖州市全域,承担重点试验任务包括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等5项。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对接,紧扣嘉湖一体化发展,协调和指导嘉兴市、湖州市共同做好试验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大胆开展城乡融合重点领域的改革创新和实践探索,总结浙江经验,打造浙江样板,推动我省城乡融合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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