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建设方案获省委深改委审议通过

发布日期:2019-09-04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体改处 浏览次数:

8月26日,《景宁畲族自治县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委书记车俊对景宁作为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和全省唯一的民族自治县,主动承担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丽水市积极落实好改革领导责任,景宁畲族自治县要承担起改革主体责任,大胆探索实践,全力打造经济繁荣、民族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的全国民族地区示范区。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试点工作指导,以确保试点工作出成效、出亮点、出经验。

自去年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同意景宁进行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创新改革试点以来,丽水市和景宁县两级政府深入研究和谋划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得到国家民委的高度肯定。今年,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将景宁省级试点争取成为全国试点列为2019年重点改革项目。经积极争取,国家民委于4月批复支持景宁开展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试点建设。随后,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指导景宁编制试点方案,征求省级相关部门和丽水市意见,赴北京召开专家评审会,形成了提交省深改委审议的《方案》。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指导景宁畲族自治县分解细化改革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将改革“路线图”转化成“施工图”,“计划表”转化成“时间表”。力争通过三年的试点,将景宁畲族自治县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样本、全国民族团结标杆、全国人与自然和谐典范,为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经验示范。(体改处、景宁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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