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卷材二车间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的请示

发布日期:2019-09-30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浙发改内资确字〔2019〕2号

建德市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05〕1537号)的规定,兹确认: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卷材二车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由建德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19年9月备案(项目代码:2019-330182-30-03-806437)。请按规定到项目主管地直属海关办理进口设备免税手续。

项目统一编号:C13320192900471         

项目产业政策审批条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第十二项第3条“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绝热隔音材料、建材防水和密封等材料的开发与生产”

项目单位: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国内投资鼓励类项目

项目内容:卷材二车间项目

项目执行年限(起始年/截止年):2019/2020

项目投资总额:4860万元人民币

项目用汇额:30万美元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29日

抄送:杭州海关,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代码:2019-330182-30-03-806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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