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9年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试点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19-09-18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示范城市建设指南》(浙发改资环函〔2018〕1184号),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资源循环化利用示范城市(基地)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发改办环资〔2019〕27号)要求,全省各地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经对各地申报方案专家评审、综合比选,形成我省2019年省级资源循环化利用示范城市(基地)试点建议名单如下:

金华市、青田县、德清县、瑞安市等4个上一批培育类单位升级为创建类;遂昌县、舟山市本级、嘉兴市本级、乐清市等4个单位列为省级资源循环化利用示范城市试点(创建类);安吉县、奉化区等2个单位列入省级资源循环化利用示范基地试点(创建类);玉环市、平湖市、长兴县列入省级资源循环化利用示范城市试点(培育类);龙游县列入省级资源循环化利用示范基地试点(培育类)。

现将该名单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5日。如有意见请通过传真反馈,单位反馈意见需盖单位章,个人反馈意见需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

联系人:马  达

联系电话:0571-87055059

传真:0571-87056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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