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设计〔2019〕42号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要求审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电力增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浙教函〔2019〕124号)收悉。根据我委浙发改函〔2019〕61号文批复内容、专家及部门联审意见、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意见、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等材料,经研究,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内。
二、方案设计
项目新设1座户外10KV开关站、1座高配房(含高配室、低配室)、1座户外变电站以及配置相应的变压器、高低压柜等配电设备设施,并对部分电缆管线进行调整改接。
三、概算
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014万元,建设资金由浙江中医药大学自有资金安排,并按项目建设进度分年列入部门预算,省财政厅已出具审核意见(浙财函〔2019〕147号)。
四、其他
1.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电气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项目实施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安全、质量,并减少乃至消除对已建成部分的负面影响。
4.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30日
附件
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核定概算 |
一 | 工程费用 | 834.05 |
1 | 校区南侧 | 207.97 |
2 | 校区北侧 | 626.08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31.04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4.78 |
2 | 建设管理其它费 | 11.98 |
3 | 可行性研究费 | 3.00 |
4 |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 0.53 |
5 | 工程设计费 | 24.00 |
6 | 工程监理费 | 20.00 |
7 | 高可靠性费 | 56.25 |
8 | 终端费 | 0.50 |
三 | 预备费 | 48.86 |
总投资 | 1013.95 |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8-330000-82-01-07166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