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帮扶〔2019〕33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浙吉两省对口合作工作,进一步落实好两省对口合作框架协议,按照《浙江省与吉林省对口合作实施方案》(发改振兴〔2018〕433号)要求,浙吉双方共同编制了《2019年浙江省与吉林省对口合作重点项目清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浙江省与吉林省对口合作重点项目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9年浙江省与吉林省对口合作重点项目清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4日
附件
2019年浙江省与吉林省对口合作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 类别 | 合作项目 | 吉林省责任单位 | 浙江省责任单位 |
1 | 一、深化机制体制合作 | 深化“只跑一次”改革。借鉴“数字浙江”建设经验,搭建完成“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 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 | 省大数据局 |
2 | 共同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由浙商总会组织资源,与吉林省合作设立规模100亿元的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国企混改、产业升级和新动能培育。 | 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省市场监管厅、省金融监管局、省证监局 | 省工商联 | |
3 | 加强农村普惠金融合作。推动蚂蚁金服与吉林省农村金融服务公司、亿联银行等合作,共同开展县域普惠金融服务。 | 省金融监管局,有关地方政府 | 各有关市政府 | |
4 | 实施百千万行动。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实施“百村引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主题行动。推进1000个中心村建设,从中择优打造100个样板村,利用3-5年时间,实现吉林省乡村村容整洁。 | 省农业农村厅,各地方政府 | 省农业农村厅、各有关市政府 | |
5 | 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借鉴浙江“五水共治”经验,从河湖长制配套制度、信息化建设、立法等多方面对标浙江,开展两省河湖长学院交流合作。 | 省水利厅、吉林水利电力学院暨吉林河湖长学院 | 省水利厅、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
6 | 二、深化产业合作 | 推动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两省零部件企业配套水平。争取浙江省优势自主品牌汽车企业在吉林省布局产能。 | 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 | 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
7 | 推动延边国泰新能源汽车项目尽快建成投产,配套的燃料电池等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 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延边州政府 | 宁波市政府、省经信厅 | |
8 | 推动阿里云与启明公司在新能源车联网运营监管等智能网联生态上开展更多合作。 | 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 | 省经信厅 | |
9 | 推进特色农业合作。浙江物产中大集团与洮南市合作的玉米供应链产融合作项目,浙方拟投资1300万元,流转土地3万亩,建设玉米生产基地并探索开展玉米“保险+期货/期权”试点。 | 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省粮食和储备局 | 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物资局,物产中大集团 | |
10 | 推动浙江华统集团与四平市政府合作,华统集团在四平市建设生猪屠宰加工、冷链物流项目,深入开展“浙猪吉养”,深化冷鲜肉购销合作。 | 省畜牧局、四平市政府 | 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金华市政府 | |
11 | 吉林云飞鹤舞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合家欢农场平台建设项目。 | 白城市政府 | 嘉兴市政府 | |
12 | 深化文化和旅游产业合作。开展“驾红旗车·游新吉林”活动,开展“浙江百大旅行商吉林行”活动,开辟职工疗休养、青少年研学及红色旅游等新领域合作。 |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总工会,有关地方政府 |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总工会,各有关市政府 | |
13 | 举办“吉浙携手”新春民俗文化节活动。与吉林省各相关市(州)旅游行政部门、艺术团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文化旅游企业及媒体开展吉浙携手新春民俗文化节系列活动。 |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 | 省文化和旅游厅,各有关市政府 | |
14 | 推动农村电商合作。选择吉林省农村电商基础较好的10个县(市)、10个镇(乡),重点加强电商生态、产品营销推广、供应链和培训孵化体系建设,打造农村电商样板,带动提升吉林省农村电商发展水平。 | 省商务厅,有关地方政府 | 省商务厅,各有关市政府 | |
15 | 二、深化产业合作 | 推进交通物流网络建设合作。推进长春传化公路港建设,推动菜鸟网络等相关企业与吉高集团在农村物流协同配送方面开展合作,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共同做好交通运输部支持的试点示范项目。 | 省交通厅,有关地方政府 | 省交通运输厅,各有关市政府 |
16 | 推进碳纤维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吉林化纤与浙江精功大丝束碳纤维项目建设。力争一期2号线竣工投产,完成二期3、4号线设备选型和产品定位论证工作。 | 吉林市政府 | 绍兴市政府 | |
17 | 推进生物医药项目合作。浙江基因三维测试微生物专家凌建群博士与吉林方开展合作,在长春新区、吉林磐石建设基因生物制药研发中心和产业园。 | 长春市政府、磐石市政府 | 杭州市政府 | |
18 | 三、深化市场与通道合作 | 推动轨道交通项目合作。深化中车长客公司与浙江金华等城市轨道交通运输项目合作,将金华项目打造成对口合作示范项目,共同促进两省轨道交通运输装备产业发展。 | 省工信厅、省发改委,中车长客股份公司 | 金华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
19 | 进一步扩大“吉林一号”卫星遥感数据在浙江智慧港口、智慧海洋、河长制管理、地理测绘等领域应用,共同打造数据分析与共享平台。 | 省工信厅、省发改委,中车长客股份公司、长光卫星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各有关市政府 | |
20 | 开展红旗智行业务合作。推动一汽红旗智行在浙江拓展业务,打造“红旗专车”高端品牌,推动新红旗“共享化”战略转型和红旗品牌车辆营销。 | 中国一汽、省工信厅、省商务厅 | 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 |
21 | 扩大农产品产销合作。举办“第三届吉林省优质特色农产品浙江展销宣传周”活动。 | 省农业农村厅 | 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 |
22 | 继续推进在浙江省建立吉林优质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 | 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地方政府 | 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各有关市政府 | |
23 | 组织开展“吉林大米浙江宣传月”“吉林好粮油”推介和“浙江粮人吉林行”等活动。 | 省粮食和储备局、有关地方政府 | 省粮食物资局,各有关市政府 | |
24 | 三、深化市场与通道合作 | 支持吉林大米产业联盟企业在浙江省建立吉林大米直营店,健全营销网络。 | 省粮食和储备局、有关地方政府 | 省粮食物资局,各有关市政府 |
25 | 支持浙江企业在吉林省建立粮食收储加工基地,发展粮食精深加工。 | 省粮食和储备局、有关地方政府 | 省粮食物资局,各有关市政府 | |
26 | 深化省际国际通道合作。协调推进珲春-扎鲁比诺港(俄)-宁波舟山港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航线稳定运营。 | 省商务厅、省发改委、长春海关,延边州政府 | 省国资委、省海港集团,宁波市政府 | |
27 | 推动宁波舟山港集团等浙江相关企业参与珲春、通化国际内陆港建设和扎鲁比诺港基础设施改造。 | 省商务厅、省发改委、长春海关,通化市政府、延边州政府 | 省国资委、省海港集团 | |
28 | 加快推进两省城市间航空便利化。推动通化-台州尽快实现通航,松原-舟山航线启动实质性包机磋商谈判。 | 通化市、松原市政府 | 台州市、舟山市政府 | |
29 | 举办第二届走进台州经贸旅游文化活动周活动。加强两地经贸旅游文化交流,推动通化文化、品牌、资源和产品走进台州市场。 | 通化市政府 | 台州市政府 | |
30 | 四、深化平台合作 | 共建“吉浙新经济园区”。与浙商总会和吉林当地浙江商会合作,在长春新区规划建设“吉浙新经济园区”,引导浙商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集聚,争创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全国示范样板。 | 长春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长春新区管委会 |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商联 |
31 | 推进长春净月服务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吉浙现代服务业园区。 | 长春市政府,省商务厅、发改委 | 各有关市政府 | |
32 | 共建辽源浙江产业园。推动辽源市建设辽源浙江(绍兴)产业园区工作。 | 辽源市政府 | 绍兴市政府 | |
33 | 共建白山“吉浙对口合作示范园”。创新“飞地”合作模式,在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设立“吉浙对口合作示范园”,探索建立吉浙大健康产业园区,引进浙江等东部地区的先进经验、管理团队、运营模式,采取市场化合作方式,吸引浙江(湖州)企业、项目和投资在白山落地。 | 白山市政府 | 湖州市政府 | |
34 | 推进湖州白山现代农业合作园建设。进一步加快园区检验检测中心建设进度,加大以水果、食用菌为重点的产业合作力度,启动白山现代农业带头人合作培育工程。 | 白山市政府 | 湖州市政府 | |
35 | 完成丽水-梅河口市电商合作园区建设。加快推进梅河口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浙江梦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渠道对接、创业大赛、区域公共品牌、大数据建设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推动电商产业快速发展。 | 梅河口市政府 | 丽水市政府 | |
36 | 共建浙商小镇。由浙商总会在吉林省选址打造多功能集于一体,富有北方风情,符合南方人偏好的“浙商小镇”。 | 省发改委,选址所在地政府 | 省工商联,省驻吉林工作组 | |
37 | 开展一亿中流企业加速平台、一亿中流商学院、主题论坛和产业基金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 长春市政府、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金融监管局、省证监局、有关地方政府 | 杭州市政府,省工商联 | |
38 | 加强东博会平台合作。协调国家发改委和相关省市政府,共同承办好第十二届东北亚博览会对口合作成果展。 | 省贸促会、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贸促会 | |
39 | 加强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浙洽会等平台合作。积极推动吉林省作为唯一的主题省,参加2019年6月8日-12日在宁波市举办的国家级展会中东欧博览会浙洽会。 | 省驻浙干部中心组、省商务厅 | 宁波市政府,省商务厅 | |
40 | 打造吉浙合作线上平台。丰富“吉浙一码通”线上平台内容,进行农副产品及旅游产品发售,吉浙对口合作重大事项发布、相关政策解读、推动双创就业、合作项目对接和合作成果展示,实现网上交流互动、宣传推介和资源共享。 | 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驻浙干部中心组,吉林旅控集团 |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 |
41 | 五、深化科技教育合作 |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合作。组织开展第二届吉林省浙江省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大会。 | 省科技厅 | 省科技厅 |
42 | 在长春举办吉浙合作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论坛。 | 省科技厅 | 省科技厅 | |
43 | 推进长春应化所与浙江省相关高校院所、杭州市曦茂、宁波市家联等企业的合作关系,密切双方在聚乳酸生态可降解材料、秸秆基农用地膜等新材料产业化方面的合作。 | 省科技厅 | 省科技厅,各有关市政府 | |
44 | 加强职业教育合作。推动两地联合打造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 省教育厅,辽源市等有关地方政府 | 省教育厅,各有关市政府 | |
45 | 六、深化干部人才交流 | 深入推进互派干部交流挂职。进一步突出对口合作任务,理顺挂职干部分工,加强挂职干部日常管理,提升干部挂职成效。 | 省委组织部,有关地方政府 | 省委组织部,各有关市政府 |
46 | 推进高层次人才交流合作。选聘10名左右浙江省高校国家级人才为吉林省省属高校客座教授。 | 省教育厅 | 省教育厅 | |
47 | 实施“民营企业成长计划”。发挥浙商总会和浙江大学的组织优势及浙商的群体优势,面向吉林企业发展需求,开展数字经济、科技创新、投融资、市场营销、经营管理、企业上市等各类专题培训,争取三年培训千企万人。 | 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省金融监管局,各地方政府 | 省工商联、浙江大学 | |
48 | 举办党政主要领导新视野学习班。分批组织吉林省直相关厅局长和市、县两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利用3-5天时间,进行区块链经济、供应链金融、人工智能等新经济、新业态、新理念培训。 | 省发改委、省委组织部 | 有关市政府, 省工商联 | |
49 | 推进百户企业合作示范。在两省分别选择100户有合作需求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开展结对互动和“手拉手”传帮带,在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化合作。 | 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省驻浙干部中心组,有关地方政府 |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各有关市政府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