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4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浙发改服务〔2019〕299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发改委:

现将《浙江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6日

 

 

 

浙江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

 

生产性服务业具有专业性强、创新活跃、产业融合度高、带动作用明显等特点,是全球产业竞争的战略制高点。为加快我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创新引领、突出重点、融合协同、集聚发展”的原则,着力做大生产性服务业规模、优化结构,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建设一批高水平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构建产业竞争新优势,进一步增强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规模效益持续提升。到2022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3500亿元,年均增速7.2%左右,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超过63%。

——特色优势明显增强。打造软件与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数字贸易等一批在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标志性行业,培育创意设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新兴领域,加速形成特色鲜明、支撑有力、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示范带动作用显著。依托现有开发区(园区)、服务业集聚区等载体,形成2-3个千亿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建成50个左右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开展30个左右生产性服务业融合试点示范,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

——品牌效应有效提升。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品牌,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创新能力、竞争力显著提升,形成10家以上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的大企业、大集团,100家以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1000家具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10个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

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农业、工业的更高水平融合发展,瞄准带动力强、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加快发展升级、补齐短板。推进数字技术、智能制造技术在生产性服务领域的全面应用,加速生产性服务业的数字化、专业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推进创意设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数字化转型。重点打造软件与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数字贸易服务等5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标杆,将我省软件与信息服务培育成为世界级产业集群,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和物流枢纽中心、国内领先的新兴金融中心和数字贸易中心。推动创意设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5个领域的集成创新和规模化发展,争取总体规模和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前列,形成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适应、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浙江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省邮政管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专栏1  生产性服务业十大重点发展领域

 

1.软件与信息服务。围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大力发展高端软件、大数据、云计算、网络安全、地理信息、数字创意等信息服务业,加速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的服务化应用,推广智能制造服务、工业互联网、云服务、城市大脑、大数据增值利用等服务。推动杭州国际级软件名城、宁波特色软件名城、“云栖小镇”云计算产业集聚区、乌镇世界互联网创新示范区、德清地理信息产业基地等建设。到2022年,力争全省软件与信息服务收入突破10000亿元。

2.科技服务。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中介服务等领域。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引进培育各类研发创新服务机构,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面向市场提供多样化的科技服务。推进大科学装置、国家级创新中心、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建设,鼓励县(市、区)在杭州、宁波等创新资源集聚地建设研发飞地。到2022年,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

3.现代物流。围绕数字化、网络化、国际化方向,提升发展港航、铁路、公路运输物流,加快发展航空物流、管道运输物流。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探索“一票到底”的联运服务,推进江海联运服务中心、航空物流多式联运中心等建设。提升物流园区、物流企业智能化水平,推进智能仓储、全自动码头、无人场站等设施建设。构建国际化的航运、航空、铁路物流运输网络。培育一批具有全球供应链资源整合能力的综合性物流服务商。推动宁波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港航物流服务中心。到2022年,力争全省物流业增加值达7000亿元。

4.金融服务。大力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全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加快打造集金融科技、网络金融安全、网络金融产业、移动支付等于一体的新兴金融中心。深入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重点吸引财富管理机构、私募投资机构、并购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金融大数据机构、金融要素市场等新金融业态集聚发展,构建起协同发展的财富管理产业链和新金融生态圈。打造杭州国际金融科技中心,重点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分布式技术、信息安全技术等在金融领域的融合创新,创新金融科技监管,大力发展支付清算、大数据、征信、智能投研等金融科技支柱产业。深入推进“移动支付之省”建设,全面推进移动支付的普及应用,在商贸旅游、交通医疗、市政公用、政务服务等领域实现移动支付,全面服务城市管理。争取到2022年,金融业增加值超过4000亿元。

5.数字贸易服务。围绕贸易服务转型升级,重点发展工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批发市场线上线下融合等数字贸易服务。推进电子商务与产业集群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垂直电子商务平台。推进传统批发交易市场的数字化转型。高水平建设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浙江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等平台。到2022年,全省线上线下商品市场交易额居全国第一位。

6.创意设计。促进创意设计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重点发展工业设计、时尚设计、城乡设计等业态,推动传统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升级,积极培育智能设计、虚拟设计、集成设计、众包设计等新业态。结合区域制造业特色,培育一批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基地及工业设计研究院、设计中心。依托之江文化产业带、大运河文化带,打造若干创意设计集聚平台。到2022年,创意设计整体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

7.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面提升检验检测供给质量,重点发展检验、检测、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引进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检验检测品牌机构。推广“智慧检测”“共享实验室”等检验检测新模式。加快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建设,协调推动杭州、宁波、嘉兴、绍兴四市加快集聚区四个分园建设,构建面向产品研发、原料采购、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全过程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检测技术服务能力。加快建立产业计量测试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国家、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培育一批计量校准服务品牌,全面推动校准服务业发展。深入推进浙江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综合改革试点。到2022年,检验检测认证产业收入达300亿元以上,基本形成适应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

8.节能环保服务。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绿色节能发展需求,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评估认证、运营管理等服务。推行“一站式”合同能源、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培育排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用能权交易、分布式能源、智慧用能和增值服务、能源大数据服务等新业态。建设在线检测、智慧监控等智慧型节能环保管理服务平台。到2022年,节能环保服务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亿元。

9.商务服务。以丰富商务业态、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积极发展广告会展、营销服务、工程咨询、品牌策划等商务服务业,进一步提升会计、审计、税务、法律、资产评估、信用服务机构等中介服务水平。支持杭州、宁波等建设国际化高端商务区、总部经济集聚区。到2022年,建成10个以上高端商务服务集聚区,全省商务服务市场供给体系进一步完善。

10.人力资源服务。围绕人才强省战略,重点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培训、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服务,鼓励开展人力资源+金融等服务。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业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培育、引进一批高端国际猎头公司,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培育一批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专业化企业。加强长三角地区人力资源一体化协同发展,办好中国(浙江)人力资源服务博览会和中国(宁波)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创业大赛,支持中心城市、重大科创平台、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到2022年,力争建成11家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产业园,打造全国人才生态最优省份。

(二)构建区域错位协同发展格局

对接“四大建设”,充分发挥各市特色优势,以产业集群、重点产业平台、中心城区、四大新区为重点,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集聚提升,形成优势互补、功能错位协同、特色优势明显的空间格局。围绕打造世界级现代化大湾区目标,重点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以及新兴金融服务。围绕大花园绿色产业发展工程,大力发展绿色制造服务、现代农业服务、绿色金融服务。围绕大通道建设,以“三大通道”、“四大枢纽”、“四港”联动为重点,加快现代物流、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以四大都市区核心区为中心,充分发挥杭州、宁波引领作用,形成2-3个千亿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杭州着力打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国际金融科技中心,宁波着力打造成国际贸易物流中心、全国新兴科创中心,温州着力打造我省重要的科创中心,金华-义乌着力打造跨境电商全球网货中心、全国重要的物流枢纽中心。(责任单位:各设区市发改委)

专栏2  各地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导向

 

  杭州:聚焦创意设计、电子商务、科技服务、金融科技、商务会展等重点领域,大力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打造数字经济第一城。

  宁波:聚焦港航物流、科技服务、保险创新、工业设计、信息服务、创意设计、现代会展等重点领域,为“名城名都”建设提供支撑。

  温州:聚焦金融、电子商务、科技服务、创意设计等重点领域,提高城市首位度,建设区域中心城市。

  湖州:聚焦现代物流、软件与信息服务、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以服务业发展助推产业升级。

  嘉兴:聚焦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软件与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科技金融等重点领域,加快打造长三角核心区枢纽型中心城市。

  绍兴:聚焦检验检测、节能环保服务、智慧物流、工业互联网、创意设计、现代金融等重点领域,服务绍兴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

  金华:聚焦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服务外包等重点领域,努力建设“一带一路”前沿开放区和国际贸易试验区。

  衢州:聚焦现代物流、金融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重点领域,努力建成浙闽赣皖四省边际中心城市。

  舟山:聚焦港航物流、国际海事服务、海洋科技服务、批发贸易、融资租赁等重点领域,加快建设自贸试验区,加快建设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加快建设国际农产品贸易中心。

  台州:聚焦小微金融、现代物流、批发贸易等重点领域,打造长三角南翼新型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

  丽水:聚焦创意设计、电子商务、科技创新服务等重点领域,助力打造“美丽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

(三)建设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

结合全省重大战略布局,立足产业集群、特色优势产业,推进产业链上下游集聚发展,按照“品牌效应明显、产业特色鲜明、高端要素集聚、配套功能完善”的要求,高质量建设50个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围绕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在“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高新园区等建设15个左右综合型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围绕打造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在三大科创走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一批软件与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检验检测、人力资源服务等集聚示范区。围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物流枢纽中心,在物流枢纽、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一批智慧物流、数字贸易等集聚示范区。在中心城市建设一批国际化金融、商务及总部经济、创意设计、节能环保服务等集聚示范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

专栏3  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建设

 

  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主导产业明确、产业链完整,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占总营收比重、主导产业营收占生产性服务业营收比重均不低于70%,有多家同类企业或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以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或机构入驻园区。四至边界清晰,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对通过中心城市主城区改造、工业企业“退二进三”、老建筑保护性开发等利用城市存量资产开发的园区,可适当降低标准。

  综合型集聚示范区:为多种类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集聚的空间场所,集聚3种以上产业领域,功能相对全面,注重资源整合与合理共享,至2022年全省建设15个左右综合型集聚示范区。

  专业型集聚示范区:侧重专业化、高端化,聚焦10个行业领域,在特定产业领域内做精做深、形成特色。至2022年,全省分别建设5个软件与信息服务集聚示范区、5个智慧物流集聚示范区、5个数字贸易集聚示范区、3个科技服务集聚示范区、3个检验检测集聚示范区、3个人力资源服务集聚示范区、3个金融服务集聚示范区、3个商务及总部经济集聚示范区、3个创意设计集聚示范区、2个节能环保服务集聚示范区,至2022年全省建设35个左右专业型集聚示范区。

(四)增强质量与品牌竞争新优势

围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结合凤凰行动、雄鹰行动、雏鹰行动等实施,坚持引进与培育并举,培育发展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分年度遴选3家左右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的大企业、大集团,30家左右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一批具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加强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品牌建设,鼓励优质企业围绕产业链开展兼并、联合、重组,实现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发展,鼓励发展品牌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建设一批品牌专业化服务平台。围绕软件与信息服务、现代物流、数字贸易等领域,加快研究制订生产性服务业新兴领域标准,开展10个以上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推广和实施质量领先、企业参与、社会认可的服务领域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和实施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专栏4  质量品牌提升三大工程

 

  1.企业培育工程。全面实施“雄鹰行动”,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开展“雏鹰行动”,着力培育一批生产性服务业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单项冠军”,引导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壮大一批平台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2.品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生产性服务业“三名工程”,打响“浙江服务 服务全球”,推动“浙江服务”与“浙江制造”共同构建对外贸易新优势。在软件与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物流、金融等领域率先开展“浙江服务”品牌培育试点。

  3.标准化试点工程。推动国家级、省级战略试点与“标准化+”深度融合,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软件与信息服务领域,重点开展基础性信息传输、软件与系统集成以及网络增值等标准研制。现代物流业领域,重点开展港口航运、航空货运、航空租赁及物流信息互联互通等标准研制。数字贸易领域,重点开展电子商务交易、第三方支付、基础服务、移动电商、跨境电商、可信交易环境建设等标准研制。科技与其他专业服务领域,重点开展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交流及推广以及企业管理等标准研制。服务外包领域,重点开展信息技术外包、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等标准研制。

(五)推进融合创新试点示范

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开展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试点。开展产业集群融合发展试点,横向整合制造企业设计、采购、仓储、配送、检测、营销、后服务等环节的共性服务需求,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纵向协同,优化产业集群技术结构和组织结构,提升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开展龙头企业制造服务化融合发展试点,鼓励大型制造企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拓展研发设计、解决方案、维护管理、仓储物流、技术培训、融资租赁等增值服务,促进制造企业由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开展服务平台制造化试点,鼓励大型服务企业(平台)利用信息技术、营销渠道、创意设计等优势,向制造环节延伸拓展业务范围,实现服务产品化发展,支持互联网企业建设制造网络共享平台,推动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的智能匹配和高效协同。创新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提高农业种子培育、耕种、植保、收割、仓储、营销等全产业链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带动农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相关领域国家改革试点,支持杭州、宁波等地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等试点工作。不断总结、完善融合创新试点的成功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的有效做法,加大推广应用力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杭州市、宁波市发改委)

专栏5  创新融合改革试点工作融合发展试点

 

1.产业集群类:重点围绕产业集群竞争力提升、制造业服务化、服务业制造化等方向,以横向共性需求整合、纵向产业链延伸为重点,开展10个县(市、区)产业集群试点,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层次融合,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

2.龙头企业类:依托汽车制造、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行业龙头企业,开展10个产业链纵向延伸试点, 拓展发展研发设计、合同委托研发生产、设备租赁、工程服务总承包等服务环节,培育制造服务融合新业态新模式。

3.服务平台类:推广“淘工厂”“生意帮”等模式,鼓励大型行业龙头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开展通用工序设备、智能生产线、检验检测设施等共享,打造10个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协同共享平台。

改革创新试点

1.国家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推进杭州、宁波争取国家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率先落实国家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扩大开放的政策。

2.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按照国家批复要求,推进杭州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依托杭州服务贸易产业基础,推动以“互联网+”为先导的新兴服务出口,重点围绕数字服务、文化贸易、旅游服务、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和教育、会展、医疗、物流运输等潜力领域开展国际服务贸易,构建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杭州现代服务贸易产业体系。

3.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推进杭州、宁波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其中:杭州重点发展通信服务、物联网研发、金融服务外包等高端行业,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创新升级,建设成为长三角服务外包集群核心区、全国创新融合发展示范区、全球知名服务外包目的地,确立“最具价值服务外包城市”品牌;宁波在巩固服务贸易传统领域的优势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国际运输、旅游、工程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进文化贸易,开拓文化教育、保险创新、跨境电商等新兴领域。

(六)谋划推进重大项目

加快实施生产性服务业产业发展类、支撑设施类项目。围绕生产性服务业十大重点领域,谋划推进城市大脑、工业互联网、产业创新综合服务体、工业与创意设计基地、总部经济集聚区、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智慧型节能环保管理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产业园等一批带动面大、竞争力强的重大项目;围绕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实施一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融合发展项目;争取一批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各类园区综合性服务平台、服务创新平台等国家服务业专项项目。围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需求,重点推进5G、IPv6、窄带物联网等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支撑设施建设,基本建成高速宽带、无缝覆盖、智能适配的新一代信息网络;加快提升重点物流园区智能化水平,推进一批物流枢纽、港口集疏运系统等建设。(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

发挥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统筹推进。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建立省、市、县联动的生产性服务业工作推进机制。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责任单位: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发改委)

(二)优化政策体系

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财政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小微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等创新型企业税收政策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以及生产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强化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用地保障,优先保证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园、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结合服务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和公共信用评价,建立健全生产性服务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对要素资源价格实行差别化配置机制。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政策,加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布局和完善海外引进渠道。加大本土生产性服务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对龙头企业支持力度,通过“一企一策”,依法依规在要素配置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税务局)

(三)加大融资保障

发挥各类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整合现有资金渠道,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金融服务,下放贷款审批权限,简化贷款流程和手续,减少融资中间环节及附加费用,提高知识产权、排污权、应收账款、订单、特许经营权等抵质押贷款的覆盖面。坚持市场化导向,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开展以强化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的并购重组,实现做优做大做强。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投资力度。(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浙江证监局)

(四)完善统计监测

加强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制度建设,优化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办法和统计指标体系,加快开展生产性服务业统计监测和形势分析。建立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研究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并试算。建立行业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建立政府统计和行业统计互为补充的统计调查体系,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生产性服务业重点企业认定和统计直报制度,定期公布生产性服务业运行数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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