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函〔2019〕72号
你厅《关于要求审批浙江树人学院绍兴校区礼堂装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教函〔2018〕312号)及附件收悉。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受委托开展咨询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浙规划院咨〔2018〕21号)。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满足学校举办各类学生文化活动需要,丰富校内师生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浙江树人学院绍兴校区礼堂装修工程是必要的。该项目建设基本条件具备,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名称
浙江树人学院绍兴校区礼堂装修工程。
三、项目建设单位
浙江树人学院。
四、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于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镇浙江树人学院绍兴校区内,为既有建筑装修改造工程,不涉及新增用地和建筑主体结构改变。项目符合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基本可行。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涉及总建筑面积4144平方米,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消防等)及舞台工程(舞台机械、音响系统、灯光系统)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121.77万元,建设资金由浙江树人学院专户资金安排500万元,其余由自有资金安排,并按项目建设进度分年列入部门预算,省财政厅已出具审核意见(浙财函〔2019〕115号)。
七、项目工期和招标
项目计划建设周期约为12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