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函〔2019〕69号
你局《关于报批省金华监狱十中队执勤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浙监函〔2019〕1号)及相关附件悉。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受委托开展咨询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浙规划院咨〔2019〕26号)。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设是金华监狱消除建筑安全隐患、保障监狱执勤能力、打造“平安监狱”的需要。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4916.3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执勤用房3725.32平方米,辅助用房699.42平方米,训练用房471.6平方米,门卫20平方米;并配套完善周边范围相应的道路、室外训练场、周界围墙、挡土墙、给排水、照明、绿化、智能化工程等附属设施。
三、项目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金华市婺城区蒋堂镇金华监狱内。
四、项目估算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2473.1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省级财政安排,并按项目建设进度分年列入预算。
五、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为省金华监狱。
六、项目招投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请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