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岭联络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发布日期:2019-07-12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浙发改函〔2019〕64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岭联络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19〕106号)和台州市发改委《关于要求审批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台发改交通〔2019〕78号)悉。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受我委委托开展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报来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岭联络线)是我省沿海动脉路网台州地区的重要横向联络通道,对于带动温台沿海产业带发展、促进台州市“三区两市”协同发展、实现区域交通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与本项目起点相接的甬台温高速公路车流量已近饱和,项目周边的横向路网交通量也近饱和,需要新增一条横向快速通道,联接甬台温高速和沿海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是必要且迫切的。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起点位于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岭西互通北侧约2公里处,向东经温岭市大溪、泽国、城北、新河、滨海等5个镇(街道),终于沿海高速公路温岭北互通南侧约2公里处。路线全长约32.9公里,设桥梁30392米/6座、隧道1750米/1座、枢纽互通2处(大溪、滨海枢纽)、一般互通3处(泽国、城北、新河互通)、预留互通1处(新街互通)、互通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新河服务区)、管理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1处、养护工区1处以及必需的设施。

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33.5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1级。其余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技术标准和相应规范的要求。

三、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总投资估算为128.89亿元,项目资本金51.56亿元(约占总投资40%),其余由社会资本方筹措。

四、项目用地

项目拟占地313.10公顷。

五、项目单位

项目由温岭市交通运输局作为PPP项目实施机构组织实施,项目前期单位为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六、项目招标投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七、项目支撑性文件

批复项目的相关支撑性文件分别是省财政厅出具的资金意见(浙财函〔2019〕235号)、台州市规划局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31001201790005号)、自然资源部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自然资预审字〔2018〕161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意见等文件。

下阶段,请加强与项目涉及的铁路、高速公路、管道、管线等项目业主及管理部门的沟通衔接,优化设计方案;进一步探明沿线工程地质条件,深化路基防护、桥梁和隧道等结构方案。

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报批。社会资本遴选完成后,请及时报我委调整项目法人。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7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台州市发改委、台州市交通运输局,温岭市发改局、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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