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圣光机联合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2019-12-09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浙发改价格函〔2019〕594号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你校《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费标准的申请》(杭电财〔2019〕2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育模式及办学成本,同意你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研究型信息技术机械与光学大学合作举办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圣光机联合学院本科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8000元,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0元。

二、你校在招生前应向社会公布学费标准,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19年秋季入学起试行两年,期满后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重新核定。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

2019年11月12日




抄送: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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