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杭嘉湖南排南台头排涝后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12-16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浙发改农经〔2019〕496号

海盐县发改局:

《关于上报审批扩大杭嘉湖南排南台头排涝后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盐发改农经〔2019〕315号)收悉。浙江政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我委委托对项目进行评估并提交了评估报告(浙政信〔2019〕1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报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扩大杭嘉湖南排南台头排涝后续工程是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的重要补充和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将有效提高流域应急排涝能力,提升区域防洪排涝能力,同时对增强河湖调蓄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等具有重要作用。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本项目已列入《浙江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工程任务、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任务以防洪排涝为主,兼顾改善水生态。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治河道74.80公里,新建(加固)堤防护岸工程61.25公里,其中堤防工程32.7公里,护岸工程28.6公里;新开河道2.60公里,清淤河道21.64公里,清淤量44.63万立方米;新增调蓄湖3处共1005.2亩,新增水域面积254亩;新建何家桥排涝泵站,新增排涝能力39立方米每秒;新(重)建闸站7座,新建(加固)节制闸5座,新建排涝站2座,信息化改造闸(站)站29座,新(改)建防汛桥8座。

三、项目用地及拆迁安置

工程拟征地645.21亩,其中耕地311.46亩,园地37.9亩,坑塘水面17.15亩,建设用地267.38亩。至规划水平年涉及拆迁687人。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83838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省财政将按核定投资的30%给予补助,其余由海盐县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及建设期

项目法人为海盐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总工期为40个月。

六、项目招投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和原材料采购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批。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6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7-330424-76-01-085286-00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