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函〔2019〕112号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省地质勘查局办公楼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机事函〔2019〕9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省地质勘查局办公楼4台电梯于2003年投入使用,经专业机构检测发现构件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省地质勘查局实施办公楼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019-330106-92-01-052882-000。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4台电梯更新和改造电梯前室门厅墙面及电梯更新所需的土建工程等。
三、项目建设地址:省地质勘查局。
四、项目估算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68.58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省财政安排。
五、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为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六、项目工期和招投标:项目工期4个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七、其他:项目予以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2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9-330106-92-01-05288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