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235国道泰顺司前至罗阳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发布日期:2019-11-21 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浙发改函〔2019〕116号


省交通运输厅、泰顺县发展改革局: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35国道泰顺司前至罗阳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19〕172号)和《关于要求审批235国道泰顺司前至罗阳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泰发改投〔2019〕78号)悉。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受我委委托开展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报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复函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35国道泰顺段是泰顺县目前对外交通主要通道和远期高速公路集散通道,司前至罗阳段现状为路基宽8.5米的二级公路,等级较低,部分路段存在安全隐患,已不能满足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提升国道整体服务水平,完善区域路网结构,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实施235国道泰顺司前至罗阳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起点位于司前畲族镇司前大桥北向桥头附近,路线向南经峰门、横路、包坑、红岩漈、百丈坑,终点位于罗阳镇金北斗,与在建的235国道泰顺金北斗至牛栏岗段改建工程顺接。路线全长约13.46公里,其中新建段长约9.1公里、改建段长约4.36公里(含利用现状红岩隧道约2.5公里)。全线新设互通1处、普通公路服务站2处、避险车道1处。

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四车道集散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红岩隧道利用段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局部路段适当增减)。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要求。

三、项目用地

项目总用地约56.47公顷,其中农用地50.32公顷。

四、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2亿元,建设资金除省交通运输厅补助约6.25亿元外,其余由泰顺县人民政府负责筹措。

五、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为泰顺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六、项目招标投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七、项目支撑性文件

相关支撑性文件分别是省财政厅出具的资金意见、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泰住建〔2018〕39号)、自然资源部出具的土地预审意见(自然资办函〔2019〕1167号)、泰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意见等文件。

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报批。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15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泰顺县交通运输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7-330329-48-01-0386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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