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发布日期:2018-04-28 来源:浙江省物价局 浏览次数:


部门

序号

收费项目

(批准级次、标注)

 

一、公安

1

证照费

(中央)

1

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

浙价费〔200673

号牌(含临时)

汽车号牌:反光100/副,不反光80/副。

挂车号牌:反光50/面,不反光30/面。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号牌:反光40/副,不反光25/副。

摩托车号牌:反光70/副,不反光50/副。

机动车临时号牌:5/张。

调换号牌、遗失补牌按同类号牌收费。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

仅指压有发牌机关代号的固封装置

号牌架

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5/只,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10/

限车主自愿要求安装,含号牌安装费

2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机动车行驶证

10/本。调换、遗失补领按同类证件收费

发改价格〔20042831

浙价费〔200673

发改价格〔20171186

含行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10/

财综〔200836

发改价格〔20081575

发改价格〔20171186

设区的市级公安部门向临时入境不超过三个月的境外机动车发放公安部统一样式的《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时收取

3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10/

发改价格〔20042831

浙价费〔200673

二、国土

1

不动产登记费

详见文件

财税〔201679

发改价格规〔20162559

浙价费〔201716

2

耕地开垦费

)(

详见文件

《土地管理法》

浙政发〔200839

浙政发〔2000292

浙政办发〔201187

浙委办〔201255

浙政办发〔201425

3

土地闲置费

)(

详见文件

《土地管理法》

国发〔20083

浙政办发〔201187

浙政发〔20083

4

土地复垦费

)(

详见文件

《土地管理法》

浙政办发〔201187

《浙江省土地复垦办法》

省政府1993年第33号令

浙政令〔2010284

5

矿产资源补偿费

详见文件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1994年国务院令第150号)

《浙江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1995年省政府第59号令)

浙政令〔2010284

国土资发〔201510

煤炭、原油、天然气资源补偿费降为零

三、建设

1

城市道路占道、挖掘费(中央)(

详见文件

财税〔201568

建城〔1993410

浙价费〔2007136

2

污水处理费

(中央)

详见文件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

财税〔2014151

发改价格〔2015119

浙财综〔201539

四、交通 

1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中央)(

详见文件

《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2009年省政府第267号令)

五、经信(工业和信息化)

1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中央)(

详见文件  

计价费〔1998218

计价格〔2002605

财建〔2002640

发改价格〔20032300

发改价格〔20041945

发改价格〔20052812

发改价格〔20073643

发改价格〔20171186

发改价格〔2018601

六、水利

1

水资源费

(中央)

详见文件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财综〔200879

《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52号令)

浙财综字〔200912

发改价格〔20091779

浙价费〔2010127

发改价格〔201329

发改价格〔20141959

浙价资〔2014207

2

水土保持补偿费(中央)(

详见文件

财综〔20148

发改价格〔2014886

浙财综〔201427

浙价费〔2014224

浙政办发〔2015107

发改价格〔20171186

浙价费〔2017104

七、农业

1

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中央)()(

发改价格〔20032353

发改价格〔20042831

财税〔2014101

财税〔201642

财税〔201642201651日起拖拉机免征

1

上道路运输作业拖拉机监理费

浙价费〔2006147

财税〔2014101

财税〔201642

拖拉机号牌工本费

反光号牌40/副,不反光号牌25/副,临时号牌5/张。调换号牌、遗失补牌按同类号牌收费

含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

号牌架

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5/只,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10/

由车主自愿选择安装,含号牌安装费

证件费

行驶证工本费15/本,临时行驶证工本费10/本,驾驶证工本费10/本,调换、遗失补证按同类证件收费

含行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费用

考试费

理论考试费(含一次补考)30/·次,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费(含一次补考)40/·次,挂接机具和田间作业技能考试费(由报考人按实际需要选择,含一次补考)20/·次,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含一次补考)40/·

驾驶人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第一次达到规定分值需重新考试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再次达到规定分值需重新考试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检测线检测60/辆次;非检测线检测:大中型30/辆次,小型20/辆年次;对不合格拖拉机进行复检时不得收费

新拖拉机上牌免收。在同一个检验周期内,对同一拖拉机只能收取检测线检测费或非检测线检测费,不能重复加收。规定检验周期不到一年的,每年只能按一次收费。

拖拉机登记证书工本费

10/

仅限新购置拖拉机登记发证时收取,对原已上牌拖拉机不得收费

2

纯农田作业拖拉机、收割机监理收费

浙价费〔2006147

财税〔2014101

财税〔201642

号牌费

拖拉机、收割机号牌费10/块,8.8千瓦以上座机号牌5/块,调换号牌、遗失补牌按以上同类号牌收费

证件费

拖拉机、收割机证件费3/本调换、遗失补证按此标准执行

考试费

拖拉机、收割机驾驶员25/人次(其中: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费10元、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15元),8.8千瓦以上座机操作手5/人次

安全技术检验费

拖拉机、收割机:大型20/辆次,小型15/辆次,8.8千瓦以上座机10/辆次(每年一次)

浙财综字〔20078

 

2

农药实验费

(中央)(

详见文件

1992〕价费字452

浙价费〔2015207

发改价格〔20171186

3

农药产品登记检测

(中央)(

详见文件

1992〕价费字496

财综〔20119

八、人防

1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中央)()(

详见文件

中发〔20019

计价格〔2000474

浙政函〔2004136

浙政发〔200948

浙价费〔2016211

1.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2.农民建房以及列入浙江省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范围的新建房屋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九、法院

1

诉讼费

(中央)(

详见文件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

浙价费〔2007153

十、林业

1

林权勘测费

(中央)()(

详见文件

财综〔200143

计价格〔20011998

浙价费〔200216

财税〔2014101

财税〔201642

十一、药监

1

药品注册费(中央)(

详见文件

财税〔20152

发改价格〔20151006

浙价医〔2016120

1

新药注册费

2

仿制药注册费

3

补充申请注册费

4

再注册费

5

药品注册加急费

2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中央)(

详见文件

财税〔20152

发改价格〔20151006浙价医〔2016120

1

首次注册费

2

变更注册费

3

延续注册费

4

临床试验申请费

5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加急费

十二、海洋渔业

1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中央)(

财税〔2014101

201511日起小微企业免征

1

海洋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捕捞)

详见文件

浙财综字〔2003112

价费字〔1992452

计价格〔1994400

浙价费〔1997322

浙价费〔1999372

浙价费〔2001355

浙价费〔2008169

2

淡水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捕捞)

详见文件

浙财综字〔2003112

价费字〔1992452

计价格〔1994400

浙价费〔1997322

3

专项(特许)捕捞、收购、调运主要经济价值水产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详见文件

浙价费〔1997322

浙价费〔1999372

浙价费〔2001355

说明

备注:1.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我省范围内执收的资金全额直接上缴中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列入《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标注:中项中标;中项省标;省项省标。

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

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予以减免。

标注:号的收费项目,为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治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963号)有关要求,公布我省省级设立的进出口环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有货物港务费和引航移泊费两项。2、本信息根据国家和省现行政策文件整理编制,我们将定期补充完善。

 

附件下载:浙江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2018年4月28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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